正文 无归--第一章

正文 无归--第一章

天是阴沉的,已经有轰隆隆的雷声,眼看着就要落雨了。

在这不过隔了一条苏州河,就沦为了下只角的闸北区,到处都是些没文化没修养的下等人乡下人,挑夫,小贩,流氓,个个衣衫破烂,身上带着一股下等人特有的难闻气味,因为快要落雨了,这些人你推我搡,个个横冲直撞地急着要回去。

杜蕴薇背靠着肮脏的墙角立着,一只手攥着连身裙的衣袖子,对着这群虎狼一样的人,像是要把自己藏匿起来一样缩着身体。

她的裙子有些脏了,但只要是识货的人,还是可以从衣料式样针脚等方面看出来:这是高级制衣店里最上等的货色。

她的一只皮鞋也被人踩了一脚,光亮柔软的上等小羊皮上很不协调地多了一块污渍。

脚是酸的,肚子是饿的,带出来的一点钱不晓得在哪里给人摸了去。

初离家时的兴奋已经远去,现在她第一次感觉到了怕。

她有些想哭,还有些恼火。

如果不是爹和妈硬逼着自己嫁给那个姓陈的,她又怎么会贸贸然地从家里逃出来。

可是,哭又能够怎么样,出都已经出来了,现在也回不去了。

人已经跑得差不多了,雨开始落了,一开始细细的,慢慢下大,蕴薇的裙子上,多了一块一块深浅不一的水渍。

她浑身上下一点气力也没有,但想想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走的,这样淋雨不行,至少也要先寻到一个避雨的地方。

蕴薇咬着牙,蹬着皮鞋冲进雨中,她一只手狼狈地提着裙子,另一只徒劳地遮在头顶,企图遮挡掉一些雨滴,一边还要小心地避着路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坑。

身后忽然传来几声突兀的口哨。

她回过头,在雨中,几个穿着破衣烂衫的码头青年正慢悠悠地朝自己荡过来。

大概是下了工,又喝了一点酒,他们身上那股汗臭混合着酒臭的浓烈气味隔了一些距离直直地钻进她的鼻子。

蕴薇慌了,转过头去,就要换一个方向走,不料脚下走得太急,那皮鞋的跟又太硬,一不留心踉跄了一下,人就跌在了地上,污水溅了一裙子。

身后传来嘲弄的嗤笑声。

蕴薇急着爬起来,忽然一只粗厚带茧的手伸到她面前去——是其中的一个青年。

他从下到上,似笑非笑地打量着蕴薇的裙子和鞋子,揶揄着说,“哎呦,哪里来的大小姐,要不要跟我们回去玩玩。”

蕴薇没有看他,自己从地上起来,压抑着内心的惧,就要走开来。

她要走,那几个人却先了一步到她面前去拦了她,不论她走向哪个方向,都有人嘻嘻笑笑,不依不饶挡在半路。

“大小姐。下着雨,你不好好的待在洋房里,在这里干什么,还是跟我们回去吧。”

蕴薇又怕又怒,对于下等人那种与生俱来的鄙夷和厌恶这时候完全爆发了出来,皱着眉,满脸都是嫌恶,“走开,离我远些。”

这些劳工,每天的日子就是干活喝酒吃饭打架,他们对于富人原本就有种没来由的敌视和妒忌,此时正在酒劲上,蕴薇的鄙夷使得他们火冒三丈,两个三个一对视,目光里都冒出来阴狠的神色,彼此有了默契,一个伸了手去反扭了的她手臂,另外几个则去扯她的衣服。

她拼了命的挣扎,但是那些人的手就像铁钳, 不论她怎么挣,除了引来嘲弄的笑声,一些用也没有。

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她的声音却不肯服软,“你们敢……”

那几只铁钳般的手是这时候突然松了开来的,有个人疑惑地问了一声,“阿宝,你来干什么?”

她过了几秒钟,泪眼朦胧地抬起头,看到在一片迷蒙的雨雾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立了一个人,他的头发灰白相间,脸却是一张少年人的脸,至多十六七岁,稚嫩是稚嫩的,但是又少见的俊秀,像最出色的工匠费劲了心思精雕细琢出来的。

轮廓是中国人的,却长着灰头发和灰眼睛,俊眉深目,还有牛乳一样苍白的皮肤。——蕴薇记得爸爸曾说过,这一类人是混了其他人种的血,他们的样子比一般的人都要漂亮些,只不过这漂亮的来历并不光彩。

十月革命的时候涌过来许多逃难的白俄人,成群混迹在上海混乱的下之角,女人们找不到工作,最后只有卖身来果腹,法国人,美国人,日本人,中国人,只要是人,什么客都接的,一不当心大了肚子,生下来的孩子就偷偷的抛弃在街巷,死的也就只好死了,运气好勉强能活下来的,也多像是蟑螂一样,窝聚在肮脏的底层,每天只为一口饭做着最下贱的活计,最后在贫病交加里度过穷困潦倒的一生。

十有八九,这少年的母亲就是白俄妓女。

被称为阿宝的少年开口说话了,倒是一口相当流利的上海话,“放了她。给我个面子。”

那几个人并不买他的帐,但大概平日里与他相熟,气氛倒是略微的缓和了下来,他们笑着反问他,“我们干嘛要放她?”

阿宝也笑了,灰蓝色的眼睛眯起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到蕴薇肩上,“我认识她的,不要找她麻烦。帮帮忙。”

那几个人却是一脸揶揄地抱起了手,“吹什么牛皮,你阿宝怎么可能会认识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姐。”

阿宝那双美丽狭长的眼睛散漫地落到蕴薇身上,脸上依旧带着那种不以为然的笑,“几年前,我在码头,她跟她爸爸经过,给了我一块银元,才使我能活到现在。”

蕴薇茫然地看向少年苍白俊俏的脸。

下着雨的天上忽然哐当一声,砸下了一个响雷。

蕴薇哆嗦了一下,她想起来了。

那一年,她只有八岁,跟着爸爸一道乘船去香港,在码头上碰到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孩衣衫褴褛地站在那里,因为他的长相跟一般人不大一样,所以她停下来,好奇地盯着他看了好久。

她听到有一些人轻蔑地称他为“杂种”。

那个小孩一听到杂种两个字,就咬起了嘴唇,宝石一样灰蓝色的眼睛里闪着一点泪光。

她晓得,他其实是听得懂的。

也是在那时候,爸爸告诉她,这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不是中国人,所以他的样子生得跟他们不一样。

蕴薇觉得他作孽,就给了他一块银元。爸爸还说,你给了他,对他反而不好,他们这种人,活着就是受折磨,你使他侥幸活过了今天明天,到了后天他还是要挣扎要饿死。这种事谁都没办法的。

事情未免也太巧,蕴薇诧异地盯住面前高挑挺拔的少年,很费力地试图将他与那多年前的小叫花子联系到一起,“你……”

阿宝立在雨中朝她微微颌首,“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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