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時間依然停擺著 — 第八章(4):迷戀

正文 時間依然停擺著 — 第八章(4):迷戀

「其实我用聊天室也可以联络到你。」

「我怕我网路不会随时开着,所以以防万一,你也给我手机号码吧?」

「嗯。」我报上一串数字。

看着「叶钦」两个字出现在电话簿里,我莫名的好兴奋,好像自己又更了解他了。

「要段考了,会紧张吗?」他换了一个话题。

「有一点。」剩下一个礼拜,虽然都有按照计画在读,要念完也没有问题,但我很怕我以为自己的观念都搞懂了,考出来的成绩还是很不理想。

最伤心的莫过於,已经尽了全力,却还是没有成果。

「我很怕数学被当。」两次数学都在及格边缘游荡,平时小考成绩又不算好,加上老师说这次考卷比较难,我怕一不小心就要补考。

「不然我教你?」

「什麽?」我惊讶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麽。

「我说我教你。」他把话重复了一遍,自豪的眼神看着我,「我高一的时候数学还不错喔!」

「真好。」我一直很羡慕数学好的人,尤其是那种老师讲解了还是听不太懂的题目,他们还是有办法解出来,「那这样这样话,我有问题就来找你喽?」

这样是不是表示,我有更多的理由可以找叶钦了?

「好啊,看你要讯息打电话来是来社办都好,方便就行。」他大方同意。

「太好了,谢谢你!」这样我不会的题目就不用一直问连书琴,问到她都觉得我很烦!

「五点了,你要走了吗?」洋芋片见底,叶钦把包装丢进垃圾桶,看了一下手表,问我有没有门禁或赶时间。

「应该先吃个晚餐再回家。」原本我是要和妈妈去吃一家前几天看到的韩式料理,但妈妈临时说今天要加班就取消了,「我妈今天要加班。」

他收拾了手边的东西,问我:「那要一起吃吗?」

「好啊!」我快速起身收拾自己的东西,跟上叶钦的脚步。

「有想吃什麽吗?」他清理好社办,把灯关上,和我一起走下楼梯,「不然你先回教室收书包好了,我等等去找你,顺道想一下要吃什麽。」

「好。」我们在社团专用大楼分开,然後我走回教室。

下午五点,教室难得没有人,平常班排名第一第二的学霸留下来读书到晚上,我走回位置,环顾四周,连一个书包也没有,看来大家真的鸟兽散了。

可能是因为今天各个社团都在考干部吧,我想。

我赶紧看了笔记本还有班级群组,确认明天的考试内容跟作业後,匆匆收拾好就踏出教室。

虽然叶钦还没有来,但我想要早一点出来,不想让他等。

关上教室铁门,我趴在栏杆上,看着操场上学生来往,叶钦的教室在我们正对面,所以等等他出来的时候我应该会看到他。

「鄢晴。」我以为还要一段时间,孰料身後便是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好了。」我看着叶钦,小跑步到他旁边。

「那我们走吧。」

「嗯。」我们并肩走下楼梯,走出校门前散步在操场上。

「有想到要吃什麽吗?」落日余晖洒落在操场上,不知何时湛青的蓝天已经蒙上一层金黄,照的操场金亮,也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狭长,叶钦转头,视线落在我身上。

我看着两个影子交叠在一起,没由来的心情很好,总觉得自己好像很久没有和他一起吃饭了,「松高的美食街呢?」我抬头,斜阳的金芒打在他的侧脸,我眯眼,一瞬间竟觉得他如此耀眼,虽然站在我旁边却又遥不可及。

「怎麽会想吃那个啊?」他笑问。

「想去那边的一间拉面店。」其实我刚刚想了一下,一中附近有一家烧腊我很像吃吃看,但连书琴要我等段考完和她一起,还千叮咛万交代我不能自己先去,所以就把脑筋动到松高美食街了。

「是吗?」他抓头,好像苦恼着什麽,「你知道松高的学生在那边吃饭可以打折吧?」

「对啊!」不像一中,学生在附近消费一点优待都没有。

「下次想去那边可以提早和我说,我有一个认识的朋友读一中,跟他借学生证我们就可以打折。」然後他只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反正我也不穿校服,店家看不出来。」

「好像真的是这样。」我失笑,从开学到现在我还真的没看过几次叶钦穿几次制服,多数时候身上不是社服就是便服,我也好奇他怎麽不会被教官抓到。

「既然今天没有,我们就直接去吃吧?」他说,「你知道怎麽走吗?」

「应该可以。」我打开手机地图,输入店家的名称。

「不过你怎麽知道那家店的?」过了马路,他赶紧从我的右边走到左边,让我走在内侧,「我以为你会对一中附近比较熟。」

「我一个国中学姊推荐的,她读松高,叫萧凛。」因为和学姊家住隔壁,所以国中出门的时候常常遇到,之後偶尔会寒暄几句,上礼拜回家时遇到她,她和我推荐松高附近有一家拉面店很便宜又好吃,有机会要去吃吃看。

「原来如此。」

後来我和叶钦又随便聊了一些话题,他还问我觉得吉他社怎麽样,经过一个学期有没有收获。

「有。」我说,除了弹吉他的能力变好之外,我想就是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和于宥涵学姊便这麽要好,每次感到挫折的时候她都会毫不犹豫站出来,也没有想过,原来加入了吉他社,会让我这麽样的喜欢叶钦。

不管他喜欢的人是谁,也不管他对我说过什麽,我就是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喜欢他。

既然放不下他,那就一直喜欢下去吧,这是我现在的打算。

等我有一天真的受伤了、真的没有勇气爱他了,再放弃。

好像在十六、七这样的年纪里,就该奋不顾身的去爱。

不顾所有後果用力地去喜欢。

很青涩、很傻,但往後回想起来都是青春最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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