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妳眼裡的星光(GL) — (1)1-3:貪吃的小狗

正文 妳眼裡的星光(GL) — (1)1-3:貪吃的小狗

3.

俐落的对着镜子扣上银制的简约耳环,沈莳雨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就跟着梁旖甄的身影走出卧房,彷佛清早起床看到主人、想讨食的小狗,贪吃的很。

这倒不能怪她。

梁旖甄的住处是两房两厅的格局,厨房的部分跟饭厅打通作成开放式,沈莳雨走进饭厅的时候,桌上已经摆好黄澄诱人的欧姆蛋、煎得恰到好处的火腿片、清脆诱人的沙拉、打好的柳橙汁,还有,刚倒好的冰牛奶。

窗外的阳光撒了进来,落在梁旖甄嫩白可人的肌肤上,她手拨过波浪似的长发,为两人的玻璃杯各注入一杯果香充满的柳橙汁。

很久没有经历过这样美好的早晨,沈莳雨不知道何时停下脚步,她抱着手臂,睇着梁旖甄的柔媚可人。

与她自己相比之下,完美,或许是她这个闺密最好的形容词。

两人打从高中时起便相识,因缘际会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高中毕业後,两个人都考上了台北的学校,沈莳雨念了服装设计系,梁旖甄则念了外文系,大学时期,两个人同住过一段时间,是到进入职场後,因为两人的工作地点距离太远,才分开来住。

英语跟日语都说得很好,办起事来乾净俐落,梁旖甄这几年一直在外商公司当秘书,据说每任老板要不追她,要不就暗自盘算要把自己的儿子介绍给她,不过都被她一一拒绝。

沈莳雨边想,边看着梁旖甄优雅地把香嫩的欧姆蛋分别搁在两人的盘子上,她完全可以理解那些老板们为何如此打算。

学历、厨艺、外貌、应对进退都挑不出毛病,梁旖甄给人的形象太美好了,美好到连她自己认识梁旖甄这麽多年,偶尔都还会忍不住暗自欣赏。

但只是纯欣赏。

比如某些时刻、某些场合……诸如此类。

因为认识一个人太久,就肯定不会只看到她的特定面貌。

「你在看什麽?」梁旖甄注意到沈莳雨的呆愣,对她招手,「我作的早餐,你会吃吧?」梁旖甄唇角笑意未歇,温柔的语声倒是低了,乍听起来多了几分威胁的意味,沈莳雨听了失笑。

这是她完美闺密的缺点一……「偶尔」会像只母老虎?

沈莳雨坐下时,很难不去看她盘子里堆满的食物,特别是沙拉的部分,堆得像座小山一样高。

梁旖甄明明知道她很讨厌吃沙拉。

「太多了。」她拧眉,试图把其中一些沙拉夹回木碗里,却被梁旖甄冷瞪一眼。

「通通吃完,不许剩下。」优雅叉起自己盘子里的火腿片,梁旖甄嫣红唇角勾起,虽是温声轻道,细听起来却像是命令。

背後走过一丝凉意,沈莳雨动了动身子,镇定心思。

「一半。」跟彼此对招这麽多年,自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她眼明手快,乾脆的把大半沙拉夹回木盆里。

「四分之三。」梁旖甄又夹了一点回来,还不忘补上一句,温柔嗓音威胁意味更浓,「上个月谁肠胃炎,医生说是因为饮食太不均衡的?」

咬咬唇瓣,沈莳雨没有吭声,默默开吃,识时务者为俊杰,她明白这个道理。

「等等出门前别忘了冰箱里的便当哦。」啜了口咖啡,梁旖甄对沈莳雨道,「我作了你很喜欢的日式冷便当。」

「嗯,谢谢。」沈莳雨听见自己说,不过她的声音夹杂在满嘴食物里显得不甚清楚,因为除了她讨厌的沙拉之外,梁旖甄所作的其他食物都非常好吃。

这件事也一直是沈莳雨心中的一个谜团,不知道为什麽同样的常见食物,被梁旖甄料理过,就像在当中施以什麽魔法一样,吃起来的味道就是特别可口诱人,让平常不贪食的她,往往一动筷子便停不下来。

就这样,沈莳雨一直忙着吃,忙吃到眼见梁旖甄盛装出门,只勉强有空说了声byebye,压跟忘了问她今早本来打算问的问题。

她忘了问,梁旖甄今天有什麽安排,怎麽穿得这麽认真。

把整盘食物吃完的沈莳雨,倒没忘了梁旖甄出门前穿的那身宝蓝色短版西装外套、黑白相间格纹小洋装、杏色高跟鞋的组合,整体风格柔美却不失正式,看起来跟她前阵子总是短裤配宽大T-Shirt的组合相差甚远。

梁旖甄上个月刚离职,说是要在家里好好懒散一阵子,每天的基本打扮就是黑框眼镜、鲨鱼夹、宽T跟短裤,别说打扮了,连个底妆都懒得上。

「懒人就要有懒人的样子。」这是梁旖甄的说法。当时她推推黑框眼镜,说的义正严词。

说起来,梁旖甄今天穿出门的那件格纹小洋装,还是沈莳雨她昨天才帮梁旖甄从乾洗店拿回来的。

擦擦嘴唇,沈莳雨边想边走进卧房,穿着拖鞋的脚却无意踩到地上一条丝巾,一个失去重心,要不是反应极快的连忙抓住一旁的椅子,她今天别说去公司了,大概会先进医院的急诊室报到。

「好险。」心有余悸,沈莳雨扶着椅子站直,喘气间环顾房内四周,想起她完美闺密的缺点二。

──打从她跟梁旖甄熟识以来,她就没看过梁旖甄能好好把东西物归原位。

「我昨天不是才整理好的吗……」她低喃,看着一地板的凌乱衣衫跟丝袜皮带,彷佛可以想像某人起床时在卧房里边换装边扔的恣意挥洒。

其实这一房凌乱,沈莳雨今早起来就看见了,只是她跟梁旖甄认识太久,久到已经不自觉把这种凌乱场景当成梁旖甄出场时的必备场景之一,见怪不怪,今早看到时自然不觉得有什麽好惊讶。

「唉。」

边叹息边手脚俐落地把屋内衣衫各自归位,别的不说,沈莳雨整理东西的速度是一等一的快,快到她还有时间在出门前,把梁旖甄煮完之後,凌乱的彷佛会让人以为遭遇窃案的厨房,也一并都收拾好了。

如果要说梁旖甄还有什麽缺点,煮完饭後的可怕厨房肯定要被列入其中,不过对於已经习惯的人而言,倒是一点都不重要就是。

想当然,沈莳雨自然就是那个习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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