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繁花落盡,再見》 — 【上】第三章

正文 《繁花落盡,再見》 — 【上】第三章

回到家後,我躺在床上仰头看着手机萤幕。再五分钟,程沂桦的生日就要过了。

对於有些人,我果然还是想亲口说再见。

那个总是追着程沂桦後头跑的我,步伐好像有些缓了。她总是看起来离我几尺之近,其实远在天边啊……

萤幕忽然跳到通话画面,发现是一位大学同学的来电,我连忙接起,「喂?」

「幸好你接了,欸,你方便出来吗?程沂桦她喝醉了,我们找不到人可以载她回家,只好找你了。」

我安静几秒,才开口答:「好啊,你们在哪里?我现在过去接她。」

「我们在C区的KTV啦,谢谢你啦!」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非程沂桦不可,但她们也都知道,程沂桦没有我也无所谓。

我望向墙上的时钟,十二点整了。

C区是很繁荣的地方,即使这麽晚了依然车水马龙,街上流连许多还未归家的行人。

我越过人群、走过时间,然後,看到了她。

程沂桦的确是喝茫了,还需要两个女生架着她,蓦地让我想起初次遇见她时的模样,也是如此。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喝醉时眼神可以这麽迷人。

在人来人往的便利商店里喝醉,竟没有被店员踢出去真是万幸。虽然是我谎称是她朋友,店员才没有报警处理。

因为梨花带泪的她,让我有些放心不下,再者,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呢。

那时。

「老天,你终於来了!」同学气喘吁吁地说:「你都不知道这女人喝醉後多难搞,真可怕。」

我无奈一笑,「我可是最清楚的那个。」

「是啊!她一喝醉就大声嚷嚷那个大叔的名字,烦死了!」同学像是找到垃圾桶,毫无顾忌地对我抱怨着,我笑着全盘接受了。

程沂桦是酒後吐真言的人,所以……她对「那个大叔」的情意自然是毫无保留地宣泄而出。

我从同学手中接过这个彻底喝茫的女人,忽然想到酒钱便问:「程沂桦付了?」

「老规矩,她生日大家会分摊钱。」同学摆摆手,「快把寿星带走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帮忙了!」

「知道了。」我浅哂。

将喝茫的程沂桦塞进车里後,我欲绕回驾驶座时,同学叫住我:「田榆枫……」

我抬眸望向她。

夜晚的风扬起有阵子没剪的头发,纷飞的发丝遮住我的视线。

「你……还是放弃程沂桦吧?」同学语带不忍地轻声说:「她……不会喜欢你的。」

我微微一笑,不置一词地上车离开。

程沂桦也许是先前已经发过酒疯了,现在安稳地窝在副驾驶座。红灯前,我转头看向副驾驶座,视线停在她优美的侧脸。

忽然,程沂桦身子扭动,下一秒,我迎上一双迷蒙的双眼。

心跳蓦地狠狠地漏了一拍。

「是……田榆枫吗?」程沂桦眯了眯眼,见我点头,她笑逐颜开,看得我胸口暖热,感到一丝怦然。

「是你……就好。」

我愣住。

後方的喇叭声催促着,我赶紧踩下油门往前开,却私心希望这条路永无止尽,那麽我是不是就可以跟程沂桦一直这样待下去了呢?

「背我。」酒精催化下,她似乎更加公主病了。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她,然後背对她、蹲下身。「诺,上来吧,鞋子自己脱掉,要拿好不要掉鞋了。」

不知道这女人有没有听进去。

一股重量摊在我的背上,我有些吃力地背起她,然後抓好她的大腿,不让她滑下去。

她呵呵笑着,却搔着我的耳际,不自觉地躲开她,她又凑进我的耳畔。

「再玩,我把你丢进河里。」我警告。

「你不会。」她简直吃定我了。

我叹口气,无奈一笑,「是啊,我不会。」

程沂桦抱着我的脖子,安分地靠着我的肩膀,那样毫无防备的样子,不知怎麽地让我有些鼻酸。

静静走在街灯下,偶尔几辆车经过而已,是个适合散步的夜晚。

走了约莫十分钟,我决定率先打破沉默,「那个大叔又做了什麽吗?不然你不会喝酒的。」

程沂桦呵呵笑了几声,参杂着些许苦涩,「他不记得我的生日……我提醒过他好几次了。」

我轻应一声,跟我想得相差不远──程沂桦喝醉的原因,只会因为那个大叔而已。

「欸,田榆枫,我任性吗?」

此话一出,我便确定这女人喝茫了。

「嗯,任性。」

「那我难搞吗?」

「超难搞。」

「那我有公主病吗?」

「你自称第二,没有人敢争第一。」

程沂桦又呵呵笑了几声,这次是喜悦的笑声,「那你为什麽喜欢我?」

我蓦然停下脚步,迟疑几秒後继续迈开步伐。

「不知道,天注定。」

程沂桦又把我抱紧了一些。

「你想谋杀我吗?」尽管这麽说,只是想掩饰我的窘迫而已。

她窝着我的颈窝,摇摇头,搔得我好痒。

「舍不得。」

我愣住。

程沂桦又继续咕哝似的说:「你死了就没有人可以让我颐指气使了。」

我收回我的感动。

「田榆枫……」

「嗯?」我抬头望着夜空,今天没有星星点缀夜晚,却有一轮明月。

「我不会爱你的。」

我垂下目光,轻点了下头。

「我知道。」

我说过,程沂桦是酒後吐真言的人,此刻,她说的话不容怀疑。程沂桦总是这样跟我说,这六年来如出一辙。

之後,她没有再跟我搭话,呼吸平稳得像是睡着了。

程沂桦喝酒有个好处,就是隔天醒来时,她不会记得喝酒後发生的任何事,包括说过的话,她也有自知之明,尽量避免在众人面前喝酒,所以,她喝醉了甚至喝茫,一定是心里很难受。

只是因为那个大叔不记得她生日,仅此而已。

「那你为什麽喜欢我?」

她有太多、太多值得让我上心的地方,每一个小细节清楚地烙印在心底,怎麽知道就这样成了隽永,即使她也总是让我恨得牙痒痒,气得想弃她於不顾,可是、可是就是因为「舍不得」这三个字……

「恨归恨、爱归爱,因为你是程沂桦,所以才想与你纠缠一辈子吧……」

走过了一个垃圾桶,它散发出的臭味薰天,让人不禁掩鼻快走离开,我却忽然想起那个生日蛋糕。

也许对程沂桦来说,我也是这样吧,只会被丢进垃圾桶,最後发臭了。

没有人会注意到的。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