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愚街 — 楔子

正文 愚街 — 楔子

我从今年一月就有了离职的想法,当然不是待遇不好,只是大城市里的花花肠子多的无法说清,於是宁愿回到十里八乡之外,过了南回回到台东,大算调整一段时间,看看书、冲冲浪,奢侈的在三十出头便过上了退休般的生活。

然而辞职就像提出分手,不论是递辞呈前的不安,或是离职後的旁徨。回到这莫名孰悉的故乡,就像又投入另一个曾经爱人的怀抱,你依稀记得这个街角,能感受到曾经的温度,但物是人非,已经少了一点曾经的那种喜欢。

之所以选择後山台东,原因是这里是我国中念书的地方。在这里成长并结识了一辈子的好友,在这里,你可以不必在意路旁的车,反而要注意随时冲出来的野狗。三十度的高温在夏日里司空见惯,或许用一个词来形容这里更为贴切,那就是自然。从起居饮食再到住行育乐,都与自然共处。

国中时期,认识了很多人,也在小小年纪就开始用了TT网站,找寻与自己相近的人。自从开始正式自己喜欢的是甚麽後,便有了离开这里的想法。大学时期北上念书,结交了的这些朋友也都在前後北上,於是合租了一间公寓。北上之後,同志族群很多,在与我相处的人们里,女同,跨性别到直男或是同志,都曾经同住过在一个屋檐下。

朋友有自己的故事,然後是朋友的朋友。有人喜欢YP,生活过的多彩,有人喜欢混居夜店,屋子反而成了仓库,有人则没有想法,只是过着自己的生活。我所知道的他们,在这彷佛成了自有的社会,有1有0,有警察,有保险业务或直销商,有医生…三教九流的包容,不是只给社会,也给我们。虽然住着各式各样的人,但租屋处还是Gay居多。

就像交集与联集的图形那样,在这繁华的世界底下,你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在大社会里中的小社会,他们是有着共同特徵的圆,你不得不接受他们也曾圆满。

回到现在,我住在市中心,离中华路一段距离,靠近市场的某个20年老屋,房东是我大学同学的男友,具他说这里住着的同志颇多,你会看到晚上接到上牵手走在一起的同性情侣,也能听到夜里隔壁房传来的粗重喘息。

没有搬回家住,一方面是家里也没人了,父母早早就离开,去过他们的二人世界。搬家工程只能指望自己,说不累是假的。虽然现在三月,但头顶上的太阳已经能晒得人脖子发红。在没有电梯公寓建筑,这一点由为吃力。尽管请了搬家公司,但多少需要自己搬一些贵重物品。几乎每个从楼道里出来的邻居都会帮我抵着防盗铁门,房东的小孩甚至在一楼玩起了堆箱子的游戏。午餐故不得到屋里吃,便和搬家大爷们去了巷口的面店简单吃了一下。下午继续工作,而那个有点腐女气息的房东则会三不五时的拿着凉水给脱去上衣的工人们,顺便跟我说哪个邻居是Gay。说实话我的雷达通常不好,毕竟以貌取人这件事情本就不对,但我的房东似乎乐此不彼。

徐慕住在二楼,就住在我的对门。可能是被我们搬家的声音吵醒,打开门看到我正吃力的推门走进,便下了楼梯帮我抵着门,说道

「你是新搬来的?」

「恩。」我十分狼狈的说着,与徐慕说了几句,便继续抬着手上的纸箱往上走。途经他家门口时,听到了里头传来两声犬吠,看来他家里养了条狗,或许之後能借来溜溜。

就着样,徐慕帮我抵着了大约半小时的门,起初我还频频道谢,到後来,我只剩想要快速把东西搬完的心,赶快结束这尴尬的场合。晚上,吃完晚餐走回公寓时,我才想起了这麽一个大男孩,於是在巷口买了杯饮料,准备等等跟他道个谢。

按了下门铃,不出意外,打开门後先探出头的是一只带着棕黑毛色的柴犬,接着是穿着一件四角裤和长袖白上衣的徐慕。

「给,这杯饮料就当作今天你帮我抵门的酬劳了。」我说着,右手把饮料的了上去,是一杯微糖珍奶,不怎麽踩雷的搭配。

徐慕似乎有点震惊,可能是讶异我的饮料,也可能只是不习惯别人的打扰。看着我跟我道了声谢,便邀请我要不进屋坐坐。我没答应只是再一次到了声谢,便用要整理家中杂物的理由离开。

那天起,我时常碰到徐慕带着他家的柴犬在附近散步。隔三差五的碰面,聊一会儿天,在去饮料店买杯饮料,顺便让我蹭蹭他家的柴犬,就能让我整个晚上过得格外平静。闲聊多了自然就成了朋友,况且他也不是怕生的主,所以一两个礼拜後我们便开始约出去逛逛。徐慕与我的生活圈很是相近,喜欢的东西到讨厌的是物,甚至连以前年的学校都出奇的在同一间。只是他大我两岁,那年我刚进校,而他准备毕业。直到有一天,他终於问出了一直疑惑他的问题:

「所以你到底是做甚麽的?」

我说到:「我是一名专栏作家。」,回完的当下觉得自己似乎说得太快,所以赶紧改了口说:「曾经是一名专栏作家。」

「你看起来不像作家,倒像是老师或是甚麽的。」徐慕说着,直勾勾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只好回了一句:「好吧,其实我真的是老师,不过是补教老师。因为受不了升学主义所以跑回来,决定先让自己好好休整一下心态。」

徐慕听完,似乎意识到了甚麽,只不过他没继续追问。这或许是我喜欢跟他聊天的关系,他没有想要挖八卦的心,只是单纯想聊天。

一天,我们约在了附近的丹堤,决定趁在周末好好放松一下。就这样一整天泡在咖啡厅里,因为是平日,店内没有太多客人。两个大男人就这麽做在沙发上,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我曾经的好朋友也是一名专栏作家。」徐慕突然开口道,然後拿起了桌上刚做好的拿铁喝了一口。

「这麽巧,对了。都忘了你之前是做甚麽的。」我问着,看着眼前的男子,其实不好猜徐慕的职业,一米八的身高,带着金框眼镜。因为皮肤白皙,感觉是个公务人员或是做在办公室的员工,但却能常常被我找出来,似乎工作时间很弹性。

「我是一名画家,帮杂志和儿童绘本画图。」他说道。「只是最近刚好交稿,编辑放了我比较多天的假。」似乎看出我的疑惑,善意的解释了为何他能如此频繁的被我找出来。

我点点头,开始觉得眼前的男人颇神秘,毕竟是一个我没有接触的领域。当天晚上,他发了一些自己画的图片给我看,真的话的不错,没有想到留着胡渣的他,笔下竟然那麽细腻。似乎是交换礼物一般,我把之前写的文章转发给他。

「写的还不错,是个能写故事的人。」他传着讯息,附上了一个认真模样的贴图。

「那是当然,你也不想想我是谁。」我骄傲的打着字,没注意自己的嘴角笑起了花。放下手机,打开笔记本电脑,检查一下最近有没有甚麽KOL的案件能接,尽管还有些存款,但还是想能赚一点是一点。

「不然,你写写我的故事吧!」突然,徐慕传来了讯息。

「你认真?」我回道。毕竟我的文章内如偏爱情,也就代表着,他需要跟我说他自己的故事。

「当然,我的故事可丰富着呢!」已读没过多久,徐慕便传来新的讯息。「不过希望这次你能写长一点,我们可以一起出一本书。」。我的手指在萤幕上顿了顿,不知该如何回答。思考了一下,我回了好,便约他明天在咖啡厅里见,毕竟我还是需要厘清故事的内容。

隔天,我们在老座位上,似乎这几个礼拜培养了一些默契,我拿出纸笔,没有过多的寒暄,便等着他开口。他先是喝了一小口还在微微冒着热气的拿铁,润了润喉,开始说到:

「我跟他最後一次见面,是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那天正好下雨,所以故事的基调似乎已经定了个悲哀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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