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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回家我才看到他在我们班的家族(yahoo社群之一)上留言,写着:
「感动(喜极而泣的表情符号)~~有人还记得我的生日!」
我笑着反覆翻看这段留言。
***
嗯,某方面来说我是很喜欢他的。
李昀修对高二分类组後的我来说,是很自然的存在。
自从第一次有人因为度数太深跟我换过位置後,我就一直坐在他後面,帮他处理一些大小事,小事如他打瞌睡而我负责在老师快要发现前踢踢他椅脚,叫他起来。大事如交换改考卷时,他回过头告诉我他要几分,或是哪一题要错,哪题要对。
当然不只这些事,太多太多了。
还记得有次上课时他对空气挥拳,令人费解,然後他回过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微微笑着,将握拳的右手松开,说:「礼物。」
是蚊子。晕倒的蚊子。
「……」
下一秒我吹掉牠,毫不犹豫地。
还有还有,他有时会回过头告诉我一些生活上发生的事,无论是令他开心或不悦的,我总是静静听他说,适时说出我的意见,那时候的我感觉很快乐,也让我迷惘。
那天。
打扫的那节下课,他早早就完成分内工作回到座位,那时我正在整理抽屉,他拿下眼镜,他戴的是黑色粗框眼镜,很好看很适合他。而我那时戴的是好孩子牌银色细框眼镜,看起来很ㄔㄨㄛˊ(指『逊』)。我觉得啦。
「你有没有眼镜布?」
「喏。」
我连同眼镜盒一并递给他。
他仔细地擦拭後,将眼镜布折好还给我。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过,眼镜布折的时候有技巧,不然会折的太长,放不进盒子里。
「你折错了。」我笑着说。
「哼,」他一把抓回去,边折边大声地说:
「如果不是你的我才不会折咧!」
我傻住了。脑袋一片空白。什麽话也说不出来。教室非常安静,只听见风扇旋转的嗡嗡声。只可惜还有一个张大眼睛看着我们的胖凯(绰号),他──很‧八‧卦。
但我不怕,这也是我想要的。
其实,我有过不只一次这种想法。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和他传绯闻,或许他会困扰,但是我觉得很开心。
当然我没刻意提。但後来有人的确暗地里传些莫名其妙的话,纵然我听到了,也不想澄清。很羡慕玛奇(猎人─幻影旅团之一)精准不差的直觉。不用在名为爱情的路上跌跌撞撞,真的很傻,笑自己的痴心妄想。随便啦,你知道小朱总说我是白痴一样。
谣言传到他耳里时,这老兄压根就没反应,例如趁这个饥会告白等等。
哈哈,
那时的我到底在想什麽呀?
他明显和我距离越来越远,甚至鲜少和我打招呼,或许这叫做「撇清」。看他这样,说不在乎是骗人的,回家翻找以前日记,里面写的满满都是和他的点点滴滴,与他相关连的生活中大小事,真的很白痴。
好友日菎曾说,她对喜欢的人才会搞暧昧,不想和他只是朋友?
搞暧昧就对了!
搞暧昧是发展爱情的第一步。另一位淳淳曾经在蒸饭箱前告诫我,叫我不要对人太好或说些奇怪的话,如果没感觉的话不要让人家会错意,诸如此类的话。
水蒸气热气蒸腾,模糊了我眼前的视线。
直到毕业後一年半我才真正说服我自己──真的是我想太多。
我当真认为,以现在的想法来回忆自己那段青涩无知的岁月,对本人我来说是非常残酷的,你知道我抗压性很低。
明明对方一点感觉也没有,为什麽自己还有勇气付出?
果然是年轻呀!
只有年轻才够傻,才有在受伤後自我癒合的能力。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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