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陪你在白頭時 — 02

正文 陪你在白頭時 — 02

时序递嬗,似乎大家都已慢慢习惯没有冯贺伦的日子。在他刚离世时谢雪随他而去的那将近十公斤的体重,如今也慢慢补回了;尽管她仍并不确定内心缺失的那块是否亦同步填起。只是她终於能够正视一件事:冯贺伦的那些书和收藏的CD也该处里掉了。

她花了一整个上午在收拾。把那堆老旧物品全部整理出来打包好之後,忽在冯贺伦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手札。

她好奇心顿起,四十一年来可从没见过冯贺伦有写日记的习惯。拿起积满尘埃的手札翻了翻,整本都是空白的,什麽也没写;蓦然间刷一声,一个黄中泛褐的信封伴随漫天飞扬的粉尘掉了出来。正想着是哪个旧情人写给冯贺伦的情书,他竟瞒着她如此郑重地收藏起来呢──随即惊讶地发现,信封上的收件者,不是冯贺伦,而是谢雪。

难道是冯贺伦曾经想写给她最後却不知何故没送出的信吗?既然是写给她的,当然是堂而皇之地立刻拆开。

『雪:

我是辗转反侧了数十个日子,才鼓起勇气写这封信给你。当时我们是基於怎麽样的愤懑,才会那样毫不留情地伤害彼此?事後回想,才惊觉自己是如此幼稚得可笑。

促使我毅然决然下笔的关键,是因为我收到矽谷科技大厂的聘书了。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但得知消息的当下,我却是第一个想到你。我该如何在这样一个纠结的时刻,抛却对你的挂念而远赴海外呢?

你曾说过若有一天我要去美国,你会义无反顾地追随我。我知道这半年来你父亲生了病,你或许暂时离不开他;且偏偏又在此时,你选择与我渐行渐远。

抱着仅有的一丝希望,我想再问你一次:你还爱我吗?你还会愿意随我远走异乡吗?如果你还像我爱你一样爱着我,我会欣喜若狂地迎你做我的新娘,到另一个国度开启我们的生活。甚或是你无法抛下家人,我也会愿意为你放弃这个机会,留在台湾陪伴你,直到你稳定下来。

请原谅我没有勇气直接和你对话,而选择将这些心意写下,如此一来我就不必面对被你当面拒绝的难堪和痛苦。我会日夜等待你的回音;而如果在这个月内等不到你的消息,那麽我就会知道你的答案。我会默默离去,不为你带来任何的负担。

爱你的杰』

信纸悄悄地从谢雪因惊愕而松开的掌中滑落。不是因为这些怎麽看怎麽尴尬的过时语言,而是因为她对这封信竟然毫无印象。往事种种霎时越过这四十几度秋的睽违,历历涌上心头。

张敬杰是她大学时交往的男朋友。她大二、他硕一时,他们在校庆舞会上相识。他带着斯文的黑框眼镜,有饱满的嘴唇,笑起来很有点当红男星秦祥林的味道。在那样恣意纷飞的青春里,他们一见锺情。接下来的那两年他们便习惯了身边有彼此,甚至基於无可救药的浪漫和天真而许诺了终身。只是渐渐地他们也难以免俗地像其他年轻的情侣一样,因为某些难以妥协的价值观而龃龉,并且越演越烈。然而每回都在事过境迁的争吵之後,找回对彼此的浓情密意。

只是那一次,他们再也来不及和好。

当初是为了什麽而争执,谢雪早就想不起来。她只记得那次是他们有史以来闹得最剧烈的一次,她第一次在他面前摔碎东西,摔的还是他送给她的玻璃饰品,也一并摔裂了自己的心。然後她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他们开启了一段互不相往来的冷战期。就是在那时候,冯贺伦带着一包咸酥鸡和一杯红茶,出现在谢雪的住处。

那天天气很冷,他的登场对正裹着毛毯孤苦伶仃准备国考的谢雪来说,无异是一道暖流。

虽然和冯贺伦同班了快四年,她却一直没有特别注意他的存在;是直到大学的最後一个学期他们分到同一组做报告,她才发现他其实满好聊的。在小组讨论时间,谢雪和死党提起与张敬杰吵架的事,冯贺伦才知道此时的她特别需要安慰。

婚後许多年想起这段往事的时候,谢雪都会笑着揶揄冯贺伦,当时的他根本是见缝插针。

那时冯贺伦三天两头上门献殷勤,一下说天冷需要进补而带药膳排骨过来;一下说谢雪忙於K书因此来帮她打扫。谢雪总是娇嗔着说不用这麽麻烦啦,但被男人追捧的喜悦还是写在脸上。到後来冯贺伦几乎是来去自如,窗台的花都是他帮忙浇水的;在信箱里堆积一星期没收的邮件都是冯贺伦帮她收进来的,简直像个称职的家庭主夫,差别只在他还没有开口告白,否则他们就是名正言顺的情侣了。

邮件都是冯贺伦帮她收进来的──往日浮光的琐碎片段一浮上脑海,谢雪瞬间打了个冷颤。张敬杰的这封信为何会被冯贺伦藏在手札里?为何没有送到她手上?她几乎是立刻就有了答案。

冯贺伦私自拦截了这封信。

信封没有署名,但寄件地址是大学的研究生宿舍,想必是一看就猜得到是谁寄来的。

说不上是什麽情绪,谢雪怔忡地坐在木地板上出了神。她一直以为当年张敬杰就那麽狠心,从此不肯和她联络,还因而食不下咽耿耿於怀了好长一段时间。如果当年她看到了信,会回头和张敬杰在一起吗?如果她早个四十多年就发现冯贺伦藏匿了这封信,她会一怒而和他分手吗?如果当年张敬杰能勇敢一些、当着她的面说出这句话;又或者她自尊心不要那麽强,主动找他谈和,一切是否就会不同?

再多的如果,早就都是作古的往事了。她甚至连当面质问冯贺伦的机会也已错失,只好苦笑着摇摇头。

然而来自遥远记忆的震撼仍然让她久久无法平复。她将打包好的废弃物丢到楼下的回收区後,一上楼就戴上老花眼镜,打开家里的电脑,在脸书中搜寻张敬杰的名字。

她试了他的中文姓名和他当时的英文名字DennyChang,眯着眼吃力地从海量的帐号中一一点进去查看,但都不是他。接着尝试「张敬杰」的汉语拼音、威妥玛拼音、通用拼音,终於找到了和她有一个共同好友的帐号──那位共同好友是个很久未联络的大学学姊。

点进去之後,看到一张有些陌生的大头照,背景是在纽约的时代广场。仔细端详照片中的面庞,皱纹满布、戴着金属框眼镜,还有些发福,笑容却很爽朗。这真的是他吗?四十多年,算起来他也有七十岁了,但照片中的男人看起来却颇为结实,甚至感觉还比她年轻。她记忆中他的神韵印在这张脸上,只留下淡淡的影子。

她正想点下交友邀请,却忽然迟疑了。她身穿紫罗兰色外套的这张大头照好看吗?是不是看起来很老?她开始在电脑资料夹中找寻其他更美的照片。找了约莫有半小时,她只挑出出席品瀚婚礼时,身穿优雅酒红色礼服、手举酒杯的独照,算是近十年内唯一打扮完美兼且零死角的。

她把大头照更新成这张照片,才点击了交友邀请。

「敬杰,我是谢雪,你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了,偶然发现你的脸书帐号,因此冒昧提出邀请。」

斟酌再三,她传送了这则讯息。

仅隔了一夜,她就在脸书看到对方接收了交友邀请的通知,还附带一则讯息:「阿雪!真没想到是你。我当然记得你了,你过得都好吗?别来无恙?」

一股从丹田涌上来的气流直灌入她脑门,全然毫无来由地,有种眼泪要夺眶而出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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