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店小二短篇合輯:台北的冬天不會下雪 — 回家

正文 店小二短篇合輯:台北的冬天不會下雪 — 回家

终於找到那小人了,他想。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他什麽也没剩下,就是烂命一条,不拚白不拚。

抛弃了所有牵挂之後,他反手抓住那把开山刀,义无反顾地往对方胸口刺去。

几乎就在同时,门外警笛响起,一群警察破门而入,领头的那个用枪对准他:「不准动,把手举起来!」

他恍惚地举起双手,忽然眼前一花,众人的喧哗逐渐远去,他知道,自己这次逃不掉了。

十三年前,他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地痞流氓,而她是巷子口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她家里穷,但性子却很乐观,经常能够看见她老练地收钱、找零,跟上门的顾客闲话家常。

他不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很习惯以买菸为藉口,走进杂货店的大门。

「又来买菸啊?早上不是才来过?」

她一看见他,立刻从柜台後方拿了一包七星,他一时竟忘了伸手去拿,辩解说是帮兄弟买的。

她笑了,不知是信还是不信。

随着他「买菸」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聊天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他就这麽不经意地知道了她的生日、兴趣、还有毕生最大的愿望。

「我想去山上看樱花。」

她说这句话时,两眼闪着光芒:「听说春天樱花盛开的时候,风一吹,花瓣就飘下来,好像下了一场粉红色的雪。」

他无法体会那是什麽样的景致,却连忙点头:

「下个春天,我载你去看樱花。」

然後他看见她腼腆地笑了。

下个春天,她没等到他的人,却等到了一封从监狱里寄来的信,只有短短一句话:

「对不起,明年再去吧。」

所有人都知道她被一个流氓看上了,街坊邻居们警告,别再和他有什麽瓜葛,能离远点就远点。她没说什麽,把那封信小心地收起来,没再与谁提起。

即使这场邂逅是个错误,她也错得心甘情愿。

第二年,他真的回来了,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深夜,他骑着车来到她家楼下,疲惫地朝她一笑:

「好久不见。」

他不是来买菸的,他们也没有去看樱花,却坐上飞机到了香港。

那一夜,她紧紧依偎在他身旁,看着窗外台湾的灯火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突然意识到,她真的要离开了。

飞机降落,她嗅着香港闷湿的空气,顿时觉得前途茫茫,他搂着她的肩膀说,以後这里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了。

「房子是我朋友阿竹的,他人很讲义气,住在那里绝对安全。」

他怕她担心,又补充了一句,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晓得,在香港能待多久?他国中还没毕业就开始混社会,就像是没有根的浮萍,想去哪就去哪。别人所谓的「家」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从他踏入江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飘泊。

可是现在,他遇到了她,他想给她一个家,一个安稳的生活。

所以,他不能再走错任何一步路。

在异乡闯天下,谈何容易,但为了她,再苦也得拚。他明白自己已经过了用拳头决定胜负的年纪,在真正的江湖上,没有义,只有利。他耐着性子、放低姿态去跟附近的每个人物打好关系,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凭着过人的交际手腕,他终於在铜锣湾有了一番名堂。

虽然不像是在台湾那样跋扈,但已经够了,他不敢再赌,只要能平平稳稳地和她在一起,他什麽都不求。

她明白他的辛苦,所以自从来到香港之後,上山去看樱花的梦想,再没有提过。於是,她只能在午夜梦回之际,一遍遍地走过樱花纷飞的山坡,一次又一次地,在清晨寂寞地醒来。

他没有忘记这个约定,只是如今的他,已经回不去了。

那句「对不起」,他早在心底里对她说过无数次。

「华哥、华哥,不好啦,青海帮的来砸店啦!」

那天凌晨,一个兄弟打电话,让他去处理纠纷,他望了一眼身旁仍熟睡着的她,迟疑了许久,最後还是答应了。

他穿上夹克,一路狂奔到出事的赌场,已经是狼藉一片,地上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堆人。那个打电话的一看见他来,哭诉说青海帮的人怀疑他们在赌场的营收上作假,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撂人来砸场子。

「他们还开枪,阿竹、阿竹中弹啦……已经──」

他循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脑中一片空白。

阿竹靠在墙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

他跪下来,抱着阿竹的屍体痛哭,阿竹比他早两年到香港发展,因为在台湾,警察见了他就和见到鬼似的,连吃碗阳春面都得提心吊胆,日子过得比在监狱里还难熬。

「我受够这鬼地方啦,我要去香港!」

这是他们最後一次聚会时,阿竹对他说的话,他想,香港是多危险的地方?一个没钱没背景的小流氓要去那里混,不是想不开吗?可他没有说出口,举起手中的啤酒向阿竹乾杯:

「你可别死在那里啊!」

谁能想到,当年的玩笑话竟一语成谶。

阿竹死了,房子自然不能再住,他带着她下榻一处小酒馆,说这段时间先忍耐一点,等有钱了,再去找好房子。

她没有回答,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麽。

「怎麽啦?」他问。

「没事。」她说,给了他一个勉强的微笑。

他突然觉得好不舍,自己竟然让一个女人家这样奔波,当初明明说好要带给她幸福,如今却搞成这个样子。难道说从一开始,这个选择就错了,他们或许根本不该在一起,或许连那句「我要买菸」都不该说。

他沈默了很久,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要不要乾脆回去?」

「回哪里去?」

他愣住了。

「我已经一无所有了,除了你,我再没有人能依靠了,我还能回哪去──」

她站起来对着他大吼。

这些年来,她又何尝不想回家,可当年对父母不告而别,就算真回去了,恐怕也没脸再踏进家门。她把家人的面貌隐藏在心里,告诉自己,好好过日子,可他竟然哪壶不开提哪壶,一语说中了她最不愿面对的事。

「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

她哭着摇头,紧紧抓着他的袖子,他轻轻在她耳边说:

「好,我们不回去,一辈子住在这里……」

青海的人又来找麻烦了。

他名气越大,对方就越看不顺眼,隔三差五地砸店、抢劫,什麽都来。他已经是众人心目中的大哥,这类纷争都得他来作主,他其实很想找个藉口推辞,可转念一想,这些人跟她一样,只有他能依靠了,他不去主持公道,谁去?

所以,他「帮忙」的次数越来越多,越陷越深,终於在1998年的春天,犯下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你听我的,先回台湾住我朋友那里,我事情办完之後,马上过去找你。」

他几乎是跪下来求她回去的:

「回去以後,我们再去看樱花。」

她含泪应允了。

他不能让她待在龙蛇杂处的香港,否则事成也是死,败了还是死。一直以来,他把人生的每个抉择当成是一场赌,可这次,他不能输,也输不起。

终於把她送回台湾之後,他握着自己一直带在身上的开山刀,前往那个人所在的地点。

在一间情色酒吧里,他亲手杀了当年开枪打死阿竹的那个人。

早在那之前,他就决定要和她分手,她是个好女孩,他不够格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只是,他没有想到警察会来得那麽快。

不到几天的时间,他被遣返回国,接受判决。

三个月後,死刑定谳。

他不想再上诉,他身上背的人命太多了,他没有资格为自己辩驳。

在监狱里等候处决的时间,他给她写了一封信。

小春:

你过得好吗?没想到我唯一给你寄过的两封信,竟然都是在监狱里写的,仔细想想,还真是巧。你不用替我担心,这里很安全,没有人会找我麻烦,吃得饱穿得暖,过得很惬意。

我走了以後,请你去找一个能陪伴你一辈子的人,结婚生子,好好地教育你的小孩,别让他们像我一样。

最近我读了很多佛经,明白了很多事,也许就像是佛说的一样,每个人之所以会相遇,都是因为有缘。缘份尽了,谁也没有办法。

最後,对不起,没办法带你去看樱花了,还有对不起,不能给你一辈子的幸福。

谢谢你愿意留在我身边。

1998.03.26陈建华於台北看守所笔。

他没什麽文采,不过小学毕业的程度,每个字都修改了无数次,狱友说意思到了就好,干嘛一定要写得那麽仔细?他也没恼,只说,因为这是要写给她的信。

至少在最後一次,他要把自己最好的样子留给她。

信寄出去的三天後,两个警察打开他的门,告诉他,时间到了。

他没有说话,回以一个微笑。

他没吃饭,只喝了那瓶高粱,把衣服穿整齐,对那两个警察说,走吧。

子时三刻,子弹贯穿胸口的那刹那,他的最後一个念头竟然是,不晓得那封信寄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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