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消失的足印 — 1

正文 消失的足印 — 1

第一部

第一章

(1)

小时候我才没想过什麽长处、才华方面的事。我和别的孩子没有什麽不同,一样喜欢玩耍,讨厌考试和一年一度的牙科保健。每个学年都会交到几个玩得投契的同学,他们都是班中较乖巧,成绩中上的同学。

记得小学四年级开学不久,我和黟伴们很快便在小息时玩厌了斗兽棋、飞行棋等玩意。在课堂上我无心听课,一门心思动脑筋构思新游戏,回到家立即兴致勃勃用画纸把脑中的构思绘画成棋盘。其实只不过是模仿飞行棋,不过把背景改为外太空,换成了外星人之间的战争而已。

想不到把太空棋拿到学校却竟然大受欢迎,大家每次都嚷着要用正义的地球人角色,最後得由我分配,轮流地玩。一星期後,我又带了另一款新设计的游戏回学校,这次以斗兽棋作蓝本,用自己设计的深海怪物作棋子,那些怪兽的灵感其实来自卡通片中出场一集即被超人毁灭的坏人造型。这次男生们更是爱煞了。

每一次带着新的游戏棋回校,大家都玩得很兴高采烈,这种反应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们的学业成绩都比我好,但当玩我设计的游戏时,都得跟从我订立的规则,而且玩得很投入,没有一点不满,给我极大的满足感。

而且在家里孜孜不倦地制作新游戏棋本身也成了我的嗜好,那时我还不晓得「创作」这两个字。

虽然玩了三、四款新游戏棋後他们都因为又交了其他新朋友,有了更刺激、有趣的玩意而疏远我,不过却有位女同学留下来。现在我只记得她有点瘦,一头天然髦曲的短发。平时她跟我一样少说话,所以不太了解她究竟是个怎样的女孩。

是聪明还是平庸、活泼抑或木讷,一概没有印象,只记得那个学年余下的日子,她就像个温顺的妻子,陪伴丈夫过平淡日子般跟我下棋。每个小息都在操场的长椅摊开棋盘,两个人默默地玩。

只要我有新玩意,她便会脸上带着微笑跟我玩,嘴巴从不夸奖我,却也一直没有离开过我。

有趣的是我心里也一直坚持着:只要她愿意玩,我便会继续创作新的游戏,直到天荒地老。

小时候很多重要的情景早就忘个得乾乾净净,唯独这种微妙的心态莫名其妙地残余下来,到现在我仍然感觉到童年时那份认真、执着。这种关系维持了整个学年,直到暑假後升上不同班别,我跟她的友情才无疾而终。

不知道今天已经三十八岁的她究竟是否还记得这件事,她的日子过得怎样?是不是在某个地方过着跟我截然不同的人生?还有,经过了数十年的种种历练,她是否还记得童年时一起玩棋的那个傻楞楞玩伴?

那本画册里面大概有十多款自制游戏,後来在我清理玩具箱时丢掉了,真後悔没有留下来,那样便可以用成年的我的双眼去审视、用双手触摸小时候自己的一番作为。

这件小事证明童年时我那小小的脑袋里早已经蕴藏着一股蠢蠢欲动的创作慾,只不过尚未成形,还未能预计到将来会以什麽方式发挥出来。

(2)

我是家中独子,没有兄弟姊妹陪伴,獃在家里独个儿阅读图书成为主要嗜好,其中当然也包括大量漫画,我最喜欢的是「多啦A梦」,在我念小学的那个年代,「多啦A梦」被电视台译成「叮当」,深受欢迎。

和所有同年龄的小孩一样,多啦A梦(叮当)的百宝袋使我着迷,小学六年级时,甚至尝试绘画以「多啦A梦」作为主角的短篇漫画。

故事是这样的:大雄厌恶做功课,於是央求多啦A梦给他一部「自动做功课铅笔」,顾名思义,那是一枝会自动填写所有作业的铅笔。凭着那枝笔,大雄有一段日子的确过得很愉快,因为不用做功课也得到父母和老师的赞赏,对他刮目相看,大家对他的学业重新寄予厚望。但他沾沾自喜之际,考试却得到破天荒的低分,因为他没有做功课,所以对试题全部不懂作答。最後,他只得哭丧着脸,惨兮兮地做家课。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故事,情节拙劣,充满了破绽。不过却是典型的「多啦A梦」漫画格局。更重要的是,虽然故事大同小异,模仿性非常高,但它的的确确是从我的脑海构思出来的故事。

我的美术科成绩非常出色,每幅美术作品都被老师选来贴堂,不过即使如此,以一个小学生的能力去绘画短篇漫画肯定是力有不逮,即使脑海有一个故事,却缺乏表达能力,面对一本空白的习字簿,只艰辛地画了两页便无以为继,最後不得不放弃。

我望着那篇耗尽我耐性的半截故事,恼闷地想:或许自己缺乏当漫画家的能力。

後来升上中学,英文老师鼓励我们多看英文报纸提高阅读能力,为了恶补英语,我真的乖乖花时间每天阅读,於是便接触到影响我一生的美国连载漫画「凯文与虎伯」。

「凯文与虎伯」是四格漫画,或许有人会问什麽是四格漫画。简单来说就是我现在每天画的,用三格或四格来完成一个笑话的漫画。乍看之下似乎很简单,只有亲身创作才能体会当中的艰难。

四格漫画讲求在单格或者不多於四格内经由起承转合,达到一针见血、「撞击」、出奇制胜的效果,当中的窍门是怎样将笑话化繁为简,让读者感到出奇不意,击节赞好。

我对四格漫画産生了浓厚兴趣,英文版的「加菲猫」、「花生米」的合订本成为我的搜罗对象。遇上看不懂的生字便去翻查字典,因此在几年间,不知不觉从漫画里认识了不少深涩的英文生字。到今天我依然认为想学好英文,多看英文漫画是最好的做法。

简洁的笔法、逗趣机智的对白,让我对那些杰出的漫画家佩服不已,简直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可惜在同辈之中和我有共同观感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

「现在的漫画圈,只容得下武侠漫画。」

某天大夥儿在操场聊天,不知怎地话题扯到漫画。

「我不是说武侠漫画不好看,只不过市面上除了打打杀杀的漫画之外便别无选择,不是很令人纳闷吗?为什麽本地漫画家不能以四格漫画在本地市场立足呢?怎麽没有一些像加菲猫,或是凯文与虎伯这类大受读者欢迎的漫画呢?

「不错,有些杂志也有连载单格或者四格漫画,但好像都只是聊备一格、聊胜於无的存在,得不到回响。话说回来,那些漫画家又好像志不在此,以为几格的东西只须散漫地画便可以。笔法散乱,笑话没好好经过构思就动笔。唉,如果由我来画的话……」

身边的同学听我唠唠叨叨,不约而同露出有点纳闷的表情,久久接不上话。那神情彷佛在说,只不过是消闲的玩意,干啥那麽认真?

是的,纵使世界上有无数的人沉迷阅读漫画,但又有几人愿意花时间认真研究呢?

虽然在学校跟大家都谈得来,不过不能否认,有时候在同伴中间,人人谈论正在流行的英雄片、当时得令的乐队、模仿偶像的嗓音、话题不绝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感到寂寞。

中四那年的圣诞节假期,可能是长久压抑的结果,我的老毛病又发作,又去尝试动笔创作漫画。今次不再画「多啦A梦」,改为尝试创作四格漫画。几年来看了无数漫画,已经看出一些窍门。我用了个多月构思了二十多个笑话,看了几本教导画漫画的书,按指示到文具店买齐需要的东西。幸好画四格漫画所需的东西不多,只是一些简单的文具:一叠A4纸、铅笔、黑色的签字笔、和一支填黑地用的粗咀笔,非常便宜。

那个寒冷的十多天圣诞假期,我把自己关在房间,一言不发地埋首工作。有人说创作的过程漫长而孤独,很多人因为熬不下去而放弃,我却没有这种感觉,沉醉於创作的我不单没有沉闷的感觉,甚至发现自己个性的另一面原来非常喜欢独处,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思考。

将故事分格、构思人物造型、设计对白、思考怎样表达肢体语言和表情,在纸上用铅笔轻轻勾勒出草稿,再用签字笔做成定稿,一段十秒可以看完的漫画往往花三、四个小时制作。

心里平静得近乎愉悦,完全感觉不到时间流逝,当停笔打算稍为休息一下时才发觉原来又过了一天。那时我以为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喜欢创作。或许不是画漫画,不过每个人也能够从写作、音乐、烹饪、家务、设计或者表演中找到属於自己的天地。

这次和小学时不同,我顺利完成创作,假期完结前带着略显疲惫的神情,轻轻拈量那二十多页纸,一阵满足感如静电般流过全身。小学时只是简单地觉得画多拉A梦和设计棋盘是一个好玩的游戏,今次创作四格漫画的过程有点像小学时制作棋类游戏那麽满足。不过又有些不同,今次兴奋的感觉更加具体,更加鲜明。

我瞒着父母把自己的作品投稿。我不知道应该怎麽做,只是把作品影印几份分别寄去几间报馆。那个年代还未有手机,我天天放学後便匆匆赶回家,守在电话旁,等待回应。

我甚至费尽心机替自己起了笔名。

我对这次投石问路的寄望甚大,因为我确实贯注了极大的心血,心想既然付出了努力就不可能没有回报。而且当时初出茅庐的我也不知天高地厚。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甚至比职业漫画家优胜,一心期待被发掘,报章杂志将会为我开辟一个专栏。

我期望我的漫画一经报纸刊登,便挟着惊人的气势超越其他本地作品,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我甚至已经安排好,如何一边发展漫画事业,一边继续学业。我会很低调,因为我喜欢创作,却不想成为注目焦点。我不认为学业很重要,因为我早就决定了自己的路向。但是为了向父母负责,无论如何也要先完成中学学业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然而事实和想像相差甚远,报馆的回覆比预计的慢得多,他们并没有「急切地」要和我取得联系,结果亦让我灰心,心情沮丧有如坠进谷底。

终於收到报馆回音那天正放农历年假,我在家里午睡。

「我已经收到你寄来的作品,编辑部的同事们都看过,我们一致认为,你创作的漫画非常有趣,在这方面很有潜质,很高兴能够收到中学生寄来诚意之作……(中略),对了,会考即将来临,功课一定很忙吧……(中略)」

报馆编辑给我的回信,我仔仔细细看了几次,信纸和信封都印上报社的标志,从信末的署名来看明显是一个女性,字体很端秀,我想像对方是个知性美女编辑。

不过文字如何秀丽都好,他们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发表我的漫画。我甚至想像他们在传阅我的漫画之後随手丢进废纸篓。

我的梦想遽然落空,彻底化为碎片。受到打击之後,从此不敢再在朋友面前批评别人的作品,变得比以前沉默、内敛,不是由於沮丧,而是有了自知之明。收到那封编辑信之後,我觉得自己的长篇大论见解原来只是大发厥词,事实上连发言的资格也没有。

此後有十多年没有再提笔画漫画,而且当再度提笔时,心态已经截然不同。

无论如何,那位字体秀丽的女编辑好意地抽了我三幅作品调往周日供中学生发表文章的「校园版」发表。

以结果来说,我的漫画最终的确在报刊上发表,不过跟我心目中的形式大相迳庭,业余的方式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因为以笔名发表,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包括父母以及最亲密的朋友。理所当然,我的漫画并未引起任何回响。

那三幅漫画让我领了一百五十元的稿费。跟我联络的女编辑在电话里的语气有些不好意思:「稿费或许不算太多,但至少是一种鼓励。」我无法衡量一百五十元稿费究竟算是多是少,所以也无法知道是否吃亏。

我曾经对那张支票有过不少浪漫、不切实际的想法,例如将它表在相框好好收藏,毕竟那是我人生中双手赚取的第一笔钱,甚具意义。

不过想法归想法,一收到报馆寄来的支票,我二话不说就拿到银行兑现,请了最要好的同学吃午餐和看电影。那是周润发演囚犯的电影。

人生之中第一笔赚取的钱就这样无聊地用掉。

连一点点的涟漪也没有,从此石沉大海。至於我的笔名?不提也罢,反正,以後我再没有用过这个笔名。

这个名字对全世界没有一点意义,它虽然仍然残留在我的回忆之中,但坦白说,它对我同样没有一点意义。

廿年之後,再拿那些处女作来看,只觉得一点职业水准也没有,对当年自己的自鸣得意感到汗颜,竟然连里面明显的缺点也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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