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年,追風的她和她(GL) — 第二十二章 惡夢,過去

正文 那年,追風的她和她(GL) — 第二十二章 惡夢,過去

「欸,你不觉得穆风很讨厌吗?考第一名了不起啊?自以为是。」

「就是说啊,家里有钱很厉害吗?又不是自己赚的。」

「而且她肥成那个样子,还敢跟韦澔告白,俗话说:『癞虾蟆想吃天鹅肉』就是在说她这种人啦!」

批评、欺侮、排挤充满了我的童年。

被人当众甩巴掌、用鄙视的眼光看待,我全都经历过。

而这些行为,无时无刻都在学校上演,也因此,我的童年从不见光明。

我依旧记得小时候的我分不清感情,就和韦澔告白时的事。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样的耻辱,它,是我人生最大的污点。

「我喜欢你,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那年,把感情当儿戏的我,傻傻地和他告白。

「你长的又胖又丑,恶心死了,都不照镜子的啊?我死都不会喜欢你的,赶快滚吧,免得我的名声被你给沾污。」那天,成了我最大的噩梦。

小学三年级时,还不懂爱情的我,在某次上课时,偶然间和他对上了眼。天真的我,误以为我和他是两情相悦,我竟然就这样跑去和他告白,然後再狠狠被甩。

我没将这事讲出去,因为我知道我的名声在学校已经够差了,这事,只会让他人更讨厌我。

可是,他却将这事传了出去。说我强行要和他交往。

所谓的谣言以讹传讹,越传越夸张,最後到我耳里时,已经是我用父母来压他还强迫他成为我男友的奇特谣传。

原本就不好过的校园生活对我来说就是个地域,它变得更加险恶,更加危险,就像在走钢索般,只要没踩好一脚就会掉进深渊。

而这事,让我掉进了燃烧着炼狱之火的黑暗深渊中。

我做错了什麽?

为什麽要这样对我?

长的胖、长的丑,就不能有喜欢的人吗?

成绩好也错了吗?我是不是不该考第一名的?

我从来没有炫耀过家里有钱,只不过是在生日的时候,父母硬要我带饼乾去学校请全班吃,要我以此来打好关系。

可他们却没想到,这成为了同学们拿来攻击我的武器之一。

曾经有很多反霸凌人士跑来学校演讲,宣导着若注意到身旁的同学亦或着是自己正遭受到霸凌的攻击时,要勇於向师长求救。但,对我来说,那根本就是一个於事无补的自杀行为。

只有没遇过霸凌的人,才能这样自以为是正义魔人的在那边宣扬要和师长报告,真正经历过霸凌的人,若没有他人的帮助,大部分都会选择消失在这世界上。

老师,才是一切的元凶。

这场名为《霸凌》闹剧的起因,全都是「老师」这个祸害千年的职业。不管在哪里,在哪个时期,所有的老师们都是一个样。

我依旧记得,在幼稚园里,当别人还在一旁开心地吃着点心时,我因误会而被老师当众叫起,开始了一场不分青红皂白的冤刑。

「穆风,你在搞什麽?为什麽要踩同学的脚?」班上有一个调皮的小男生常常捉弄人,几乎班上有一半的人都被他整过。在这次捉弄下,也是受者之一的我,对於老师突如其来的质问感到不名所以。

「老师,我没有,是别人……」

「啪!」一个火辣辣的巴掌随着一声巨响,打在了我的脸上。

「还敢推卸责任?就是你指使他人做的吧?」

「我……」脸部热辣辣的,剧烈疼痛从巴掌应开始扩散,使我痛得说不出话来。

那力道之大,让我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闭嘴,我不想听你解释。明明就是你做的,还不承认?手给我举高!」老师从座位上随手抄了根爱的小手,拿棍柄往我的手心猛抽了好几下。

我紧咬着牙,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哭出声,就会连络家长。

连络家长,这四字对我而言等於「死刑」两字。

「小小年纪就会顶嘴,以後长大要怎麽办啊?啧啧啧……」鞭刑结束後,幼稚园老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留下了跪在地上手心高举着的我。

此起彼落的交谈声在我的周围响起,每个人都不敢上前关心,只怕自己也沦落到相同的下场。

小时的我,什麽都不懂,可我知道,老师非常讨厌我,既使是他人做的事,也会强加在我头上。

用任何理由。

「铃铃铃铃—」闹钟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懒懒地抬起手,按掉了放在床头柜的闹钟,并缓缓的睁开了眼。

熟悉的雪白天花板,被漆成百合白的墙壁与从窗外射进来的和煦阳光,正告诉着我已经不早了。

「嗯啊。」我左手使力,把自己从床上撑起,我右手扶额,揉了几下,只觉得头有些疼。

「又是那个梦……」过去的恶梦,时常在我脑海里上演,我无法忘记那悲惨的过往,也无法原谅那群把我当畜牲看待的人。

那些垃圾事,全在我身上发生过,我饶不了所有欺负过我的人,也没法放下心中的仇恨。

古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仇,我一定会报,绝对会。

我抬头看了眼时钟,发现时间已经不早,我赶紧起身梳洗换衣服,准备去图书馆和她们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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