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穿书)因为他是郑一洋 — 一

正文 (穿书)因为他是郑一洋 — 一

在加拿大的高档餐厅听到对面男孩叫郑一洋女孩叫郑羽洋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穿书了。

毕竟没灾没祸也没被车撞,一开始只是以为是睡觉中的梦一场,自己变成了一位体弱多病又多愁善感的白富美小姑娘,有一对不甚和睦天天吵架纠结着资金移民美国还是移民加拿大的父母。一天天过去发现这个梦也太漫长了些,开始疑心自己是不是穿越了,直到和原身的贵妇妈妈前往北美旅行见到郑家兄妹,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穿越而是穿书了——穿到了自己刚看完不久的一篇叫做《那时少年》的小说里去了。

小说女主名叫祝秋音,地方高干子弟,高一时来加拿大留学,认识帝圈高干子弟,同圈子里的三个大男孩自此展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作者也是敢写,从1V1发展到4P,直看得我小心肝荡漾;作者也同样反套路,4P丑闻被揭发,祝秋音被别的男人救走,在英国待完又去法国,从法国回国之后继续和之前的三个男人纠缠不清。

便宜妈妈和对面的何云女士相谈甚欢,我吃着口中的龙虾心不在焉。据说如果是在梦中吃到没吃过的东西,想象中只会是自己吃过食物的味道。我穿书来之前没吃过龙虾,没拥有过白色蕾丝的公主大圆床,更没尝试过因为身体不好在医院一待好多天把全身上下检查的事无巨细的滋味。这些体验都太真实了,梦里都不敢这么编。

原身名叫张雅,和我现实中同名,小说中没提过这一号人物,估计连炮灰都算不上;对面坐着的小帅哥小美女是原着中实实在在的炮灰,一个苦恋女主多年未能修成正果,一个如愿嫁给了男主最后闹得离婚收场。

小正太郑一洋眼神诧异的看向我,我心知自己方才盯着他走神太久,厚着脸皮冲他笑笑指指自己唇角睁眼说瞎话:“你这儿有东西。”

郑一洋闻言一愣,小脸微微泛红,故作镇定地拿餐巾纸优雅斯文的擦擦嘴巴,抹掉一丢丢小酱汁。

现在这个时候还是剧情展开前,郑家兄妹看起来也就十来岁的样子,天真无邪的很,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小郑一洋是真绅士,小郑羽洋也是真傲气,原着诚不欺我。

自家妈妈同何云女士开始吐槽起移民的事,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原身身体,想找个环境好点儿医疗水平高点儿的城市,让我这个鸠占鹊巢的外来客有点小感动又有点不好意思。这虽是小说,却自成一个小世界,原着忽略掉的没交代的在这里全部补齐了。

其实讲真,我就是个普通工薪家庭出身的高考失利的双非文科大学生,平日爱好就是看看小说看看电影,真的不信穿越穿书这回事儿,所以穿了之后真的把自己弄的懵懵的。幸好原主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处在养病状态,每日闷闷看书不爱说话,和家长沟通次数还不如去医院的次数多,自己没什么露馅儿的地方。

“小雅妹妹,你平时喜欢读什么书?”郑一洋朝我呲着一口白牙,他比原身大半年,对我搭话释放善意,导致两位家长停止交谈齐齐向我们看过来。

当着自家母亲大人的面,我当然不能承认自己成天对着电脑看网络言情小说,对他矜持地笑了笑:“《哈利波特》。”

“我也喜欢看《哈利波特》,”这个话题引起了郑一洋的兴致,我觉得不管自己说喜欢什么他都能接上几句话,他的人设如此,估计今天出门之前何云女士早已对他耳提面命让他照顾我。“我去年万圣节的时候,还扮成了哈利,那身巫师袍现在还被我收在衣橱里。”

作者没安排郑一洋成为女主后宫是有道理的,祝秋音喜欢斯莱特林——那个有熊熊实力和勃勃野心的学院,郑一洋太贴心太表里如一,不是祝秋音的菜。

“我喜欢马尔福。”铂金色头发的傲娇小少爷啊,比主角光环笼罩的小哈利要可爱多了。我恶趣味的看到郑一洋僵住两秒的笑,他的反应实在迅速,马上对我重新笑道。“我收藏了哈利波特系列的全套魔杖,里面就有马尔福的,你要不要去瞧瞧?”

“好啊。”我笑眯眯的从善如流的答应了,欺负小孩子实在罪恶,但是太爽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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