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初戀沒走散(完) — 36.許翔

正文 我的初戀沒走散(完) — 36.許翔

陈如意今天一样是坐着宋子曦的车来到出版社,下车前,她翻了翻笔记本确认今天的行程,「我今天可能会晚点下班,所以你不用来载我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就好,然後晚餐你自己先吃吧,不用等我。」

「没关系啊,你下班了打给我,我再来载你,晚餐一起吃。」

「真的吗?可是我不确定到底几点下班耶!」

宋子曦替陈如意解开安全带,「嗯,我等你。」

她心里一甜,对着他的脸颊「啾」地一声送出一个亲吻,「谢谢你!……啊!留唇印了……」,她一边乾笑着,一边用手指抹掉他脸上那浅浅的粉色唇印。

他促狭地看着她,「下次请亲在嘴上。」

「……你同事和客户知道你这麽无耻吗?」

「他们都觉得我是个正人君子。」

「他们肯定都近视很深,才没能看穿你的本质。」她收拾好东西,推开车门,「好啦,我去上班罗!再见!」

「再见。」宋子曦盯着她左手中指上那闪着微弱光芒的戒指,在她阖上车门前补充道:「不准拔下来。」

陈如意一怔,眼球转了一圈才听懂他说的是戒指,「哦,知道啦!」

她关上车门,对着车窗里的宋子曦挥了挥手,目送他那辆黑色保时捷逐渐驶远後,她才转身走进公司大楼。

一进到编辑部的办公室,陈如意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她惊讶地喊道:「刘闵齐!你休假结束了?」

刘闵齐回过头,满面春风地笑着,「嗨,如意同志,我的小夥伴,我回来啦。」

陈如意拉开椅子坐下,「怎麽,去南府市玩得愉快吗?」

「不错啊,挺好的,我还去拜访了唯霏的父亲。」

「什麽?你去见龙叔?」陈如意发挥出身为编辑的想像力,「你们……不会是要论及婚嫁了吧!」

刘闵齐哄然大笑,「哈哈哈,没有啦!啊,对了!」他弯下腰翻着地上的袋子,拿出三包牛肉乾,「给,你们南府市的土产。」

陈如意接过一看,「哇,这不是香香肉乾铺的香辣牛肉乾吗!你怎麽知道我爱吃这个啊?」

「唯霏说的啊,她说你高中的时候很常吃。」

陈如意抱着牛肉乾,一脸感动得只差没掉眼泪了,「呜呜呜,没想到她还记得,好感动啊,唯霏我爱你!」

刘闵齐满脸黑线,「小姐,你该感谢的是我,这钱是我花的。」

陈如意不屑地撇了他一眼,「感谢你?你这休假一休就是十天,我一个人留在出版社忙到天昏地暗,我还感谢你?」

刘闵齐乾笑两声,「事出突然嘛,哈哈,这阵子真是辛苦你啦!」

陈如意冷哼一声,「算了,懒得跟你计较。」

「你人最好了!果然是我的好夥伴!」

她环顾四周,压低音量地问着,「是说……,你是用什麽办法说服曹老头让你连休十天啊?我记得曹老头人没这麽好吧!」

上次她的学姐,也就是《商业王朝》的编辑丁倩倩,只是想请个三天假,就被他们那惨无人道的总编曹大正给否决了,刘闵齐这次怎麽这麽轻松地就让曹老头答应请十天假啊?

刘闵齐露出奸笑,「因为我和他交换条件啊。」

「交换条件?什麽条件?」

「我跟他说,我能去帮他拜访南府市的大企业家王龙,并让他答应接受专访,所以……曹老头就让我休假啦,然後……下一期商业王朝的封面人物就是王叔。」

陈如意听得大为惊讶,「你竟然拿你未来的岳父当你休假的筹码?奸商啊你!」

刘闵齐撇清关系地辩驳道:「不不不,这筹码可是唯霏提出来的,可不是我啊!给我一百颗胆我也不敢这样出卖王叔好嘛!

「原来如此……,难怪曹老头会答应,毕竟龙叔从来不接受访问的嘛。」

「没错,就是那样!」霎那间,刘闵齐猛然想起了一件事,他不怀好意地滑着椅子靠近陈如意,「对了,我突然想起,我休假前看到的那个开保时捷温馨接送的表哥是……?」

她脸一红,轻咳几声,「那个……他……不是表哥啦。」

「我想也是,所以是……你男朋友罗?」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後还是点点头,但没有立刻说出她那男朋友的真实身分。

「哇!陈如意!你钓到富二代啊?」

「呃……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啦!」

「你同学?你的同学也都太大牌了吧,先是女演员王唯霏,再来是大律师宋子曦,现在又来个保时捷男?你那些同学都蛮有出息的欸!」

陈如意歪着头想了想,确实,她的那些同学们都蛮有才华的,每个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大放异彩,如果这时候她再和刘闵齐说,那个刚办完个人演奏会的知名钢琴家罗媺欣也是她同学,不知道刘闵齐会不会吓到从椅子上摔下来?

不过,这麽一想,似乎就她一个人窝在出版社当着小小的编辑,过着很平凡的生活,唉,怎麽感觉有些悲哀啊!

陈如意不禁叹了口气,「平凡的我,要开始工作了,我今天很忙,还请刘同志别再打扰我了!」

「哦,好吧,那下次介绍男朋友给我和唯霏认识吧!」刘闵齐滑着椅子回到自己的座位。

陈如意打开电脑,盯着邮箱里的信件,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那保时捷男就是宋子曦啊,还介绍什麽啊。」

话一说完,她便惊觉自己失言,她缓缓地转过头看着那瞪大眼睛的刘闵齐,乾笑两声,「哈、哈。」

刘闵齐的表情相当惊愕,「我……我刚刚有听错什麽吗?」

陈如意眼神左右闪避,「我刚刚什麽都没说吧……」,她又尴尬又紧张地伸出左手抓了抓脖子。

而眼睛锐利的刘闵齐很快便看见了那枚在陈如意左手上闪耀着的戒指,「戒指!你和人私订终身了?和宋子曦吗?」

陈如意迅速地收回手,「啊,那个……我突然想到,我要去找曹老头确认稿件!」她连忙站起身,一溜烟地逃跑了。

「陈如意你给我回来解释清楚!」刘闵齐在她身後大喊着,可她还是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刘闵齐赶紧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待接通後,他劈头就问:「喂?宝贝,宋子曦是陈如意的男朋友?」

电话那头传来王唯霏柔美的声音,「哦?是哦,她终於革命成功啦?」

刘闵齐彻底无言,原来那个平时坐在他隔壁默默埋头苦干工作的陈如意,竟然是他仰慕的宋大律师的女朋友!

惦惦吃三碗公说的就是陈如意吧!

天啊,实在太震惊了啊!

逃跑後的陈如意并没有去找曹老头,而是跑去了《商业王朝》编辑小组那儿,上个礼拜都在这里支援的她,现在来和小桑交接工作。

小桑原本也是《商业王朝》的组员,只是因为刘闵齐那没良心的家伙请了十天假,美编人手不足,所以有点美术底子的小桑就被调去做美编的工作。

既然现在刘闵齐回来了,小桑自然也就回归原本的小组,而陈如意的支援也因此结束了,何况,由她负责的《文学志》又要开始忙了。

和小桑交接完的陈如意,趁着刘闵齐不在座位的时候,火速地拿起包包往外跑。

她今天的确有挺多事得去做,除了要去印刷厂送稿件,还得去书局协助长期和他们戈登出版社合作的作家办签书会,最後还要去拜访一位难搞的作家和他确认下一期的稿件。

一想起那位难搞的作家,陈如意就头痛,她在电梯里深深叹了一口气。

那位作家叫许翔,是位很年轻的男作家,年纪和陈如意一样只有二十四岁而已。

长期在社群网站写抒情散文的许翔,很受年轻族群的喜爱,每一字每一句总是能掳获读者的心,也因为这样,许翔在大学时期便出书了,甚至一炮而红,每每出书总能占据各大书局的销售排行榜。

但许翔有个缺点,那就是他龟毛的性格可是出了名的难搞,和他合作过的编辑、出版社无不喊苦,只有戈登出版社可以忍受,因为他们有位十分任劳任怨的编辑,也就是她,陈如意。

从许翔在《文学志》里写专栏文章以来,一直都是由陈如意来负责和他连系,因为出版社里没有一位编辑能够忍耐许翔的脾气和个性,唯有她,可以勉强容忍许翔那些近乎无理的要求,丝毫不敢怠慢他。

戈登的编辑部曾因为许翔的傲慢态度而开会讨论过,是否还要邀请他担任长期的专栏作家,但基於他在《文学志》里的文章都很受欢迎,那几期《文学志》的销量可说是由许翔创造出来的。

戈登的高层最後讨论的结果是,即便许翔的个性真的很糟糕,至少他的文笔能为出版社赚钱,所以,他们还是决定和许翔继续合作下去,而这个负责和许翔联络、催稿的重责大任,当然就是落在那个不辞劳苦的陈如意身上了。

「唉,看来中午得吃饱点,下午还得去打许翔那个大BOSS啊啊啊!」陈如意一个人在电梯里崩溃着。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