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扮豬吃朱雀 — 3.5

正文 扮豬吃朱雀 — 3.5

他赶到一看,只见木台上放了琳琅满目的东西,看着很是精致,有各种各样红色的东西,也有精美的小盒子,里头有各种白色或肉色的粉末,嗅起来香得鼻子也痒,还不如夜珠身上清淡的花香。另一边则放了许多支钗——他初来这地方,见到女人头上都插着闪亮的东西,夜珠说这玩意叫做发簪,是妇女用以固地长发的饰物。这些发簪有金有银,又或饰以珠宝或穿成花朵形态的小珠,很是别致。

他拿起一支挂着绦红垂珠串的发簪,想像夜珠要是束了长发,头上别了这枝簪,不知会有多好看。那档主以为他是小贼,一记拍开他的小手,夺回发簪,狠狠骂了几句,叫他滚蛋。即使夜珠说不上是多温柔的主人,可陵光什麽时候受过这种闲气?他心里一怒,自己也察觉不到做了什麽,捏了一个手诀,往铺在木台的蓝桌布一指,那块布就烧起来,吓得游人四散尖叫。那店主大惊失色,又怒又怕地指着陵光:「这小鬼是妖精!适才他眼里闪着红光,往我的桌子一指,就起火了!抓住他、抓住他!」

陵光当场愣住,几个大汉上前捉住他的手脚,这时一双纤手抓上其中一个大汉的手,看似并未用劲,但这一抓便让那大汉感到腕骨几乎被握碎的剧痛。其他人定睛一看,见夜珠看来是个文雅的公子,既然出手相助,就是跟这男孩一伙的,必定也是妖物,便先放开陵光,打算先对付了这大的,等下要抓那小的就不难。

夜珠低叹了一声,给陵光了一记眼色,着他先逃到安全的地方,这里等她收拾。市集中年青力壮的汉子都冲过来,一副穷凶极恶的狠相。夜珠到底是妖,拳脚工夫与力气皆是常人难比,可是她道行不深、又兼是女子,双拳难敌四手,也渐渐乏力。她打算再随便打一阵,看准空隙,趁这群汉子不注意的时候就逃跑。然而附近有一档是卖刀剑的,一个汉子见没胜算,抄起一把大刀,从後劈向她的背,白的扎进去、红的出来。

她甩了甩头,这点皮肉伤还不太碍事,那汉子见她状若无事,打算再劈向她的要害,他的动作却忽然停住。事实上,不止是他,整个市集的人都定住了,分文不挪,唯独夜珠受了伤,跪倒地下,一直躲在小巷窥看的陵光见形势不妥,也顾不得会被凡人抓去,冲出来抱着她的身子,急得直淌泪,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夜珠曲起指,拭去他的泪,笑说:「怎麽可以哭?你可是大名鼎鼎的……」

「夜珠姑娘,你能站起来吗?」

二人闻声转头一看,只见一名衣着飘逸的白衣男子,以及一名身衣朱红衫裙、相貌清冷的女子。夜珠认得那男的正是上次来过她小屋的天库星君。

天库朝隔壁的红衫女子一颔首,她一言不发地点了夜珠肩背的穴道,先为她止血,毫不费力地横抱起她:「那一刀斩得很深,几乎见骨,并不是法术所能即时治好。蠢材天库刚暂停了人间的时间,我们赶紧回去。」

「天厨,你老是『蠢材』、『笨蛋』的叫我,我好歹是你前辈。唉,这主子也是,变小後虽然有变得比较可爱,但那暴烈的性子还是不改一改。」天库喃喃抱怨,又不敢说得大声,抱起仍难以掌握事态的陵光。四人回到夜珠与陵光初到此境的山上,再沿路返到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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