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年盛夏的繁星 — chapter 8-3

正文 那年盛夏的繁星 — chapter 8-3

我通过美国公民入籍考试後,正式成为美国公民,妈妈他们的电影也确定再一个月就会正式拍完。

而我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台湾两个月。

离上次回来美国只过了三个月,我又要去台湾待两个月,很快,但我得这麽做。

而驱使我回来的理由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就是在某个鬼使神差的当下突然决定我要回台湾,而我这个人,下定决心後没人挡得住我,想做什麽就一定会去做。

小时候就是因为这种个性,让我妈几乎每两天就会接到幼稚园老师的客诉电话,说我太皮太吵欺负男生,一副跟卖家买到劣质商品要退货的样子。

或许因为小时候的个性非常活泼欠揍,所以尽管长大後变得比较有气质,思想还是十分奇葩。

我个人意见是这样的改变够优秀,虽然我依旧很讨厌化妆、买衣服鞋子、帮头发做造型……诸如此类的事,但至少我不会像幼稚园那样揍男生了。

这次我只告诉徐凯杰我要回来,他妈妈要我这两个月住他们家,我欣然接受。

是时候该把延後那麽多年的事情解决,拖越久,会越觉得心闷。

终於明了自己的那天,我拿出一本从巴掌大的笔记本。

我提笔,在笔记本的第一页写下:

我喜欢你啊,郑冠恩。

但现在,我喜欢上徐凯杰了。

放下笔後,一滴泪也跟着落下。

我不伤心,也不後悔,我只是觉得遗憾。

所有的情绪,眼泪都知情,但是它什麽都不会说。

所以人们才会在某些情绪特别强烈时,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泣。

我搭乘摇摇晃晃的公车,窗外的景物一闪即逝,最後公车停在大公园旁,我把行李搬下车。

每次回来,都是好天气。

这次回来时序已进入冬天,天气很冷,我穿着羽绒大衣,冬阳温暖又不过於刺眼,我勾勾嘴角。

我打给徐凯杰,跟他说等等帮我开门,我正要过去。

他模糊地说几个字,我听不清楚。

这时突然有人抓住我拿手机的手腕,徐凯杰的头从旁边冒出,他用另一只手挂掉电话,笑盈盈地眯起眼睛。

「你怎麽在这里?」我讶异地问。

「我知道你今天回来呀,所以就在超商等你。」他吐着白烟,白烟在阳光下闪闪动人。

「你不怕我晚上十二点才到吗?不怕我因为有事改搭明天的班机?」被他的手很温暖,我的手腕发烫起来。

「但是你来啦,」他放开我的手腕,热气跟着他的手跑掉,冷空气贴到我手腕上,哎唷好冷。「这样就没必要担心了。」

「嗯。」我含糊地应一声。

我跟他并肩往他家走去,一架飞机从天空中掠过,在蓝空中画出一道白色的飞机云。

「你怎麽会突然回来?」风呼呼地吹过,但不至於太冷,他的声音清楚地传到我耳边。

「就……突然想回来。」这的确是实话。

「那小杰怎麽没有一起来?」

「他开学啦,要去学校上课。」

「好吧。」他露出遗憾的表情,「没关系,只要……」

他说到一半,一辆机车从旁边的马路上呼啸而过,导致我没有听到他後半句的话。

「呃,你再说一次好不好,我没听到。」

「没事,只是不重要的事情。」

真的不重要吗?但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相信他吧。

「你入籍考试通过没?」

「过了!」想到这,我就觉得开心,辛苦读好几个月,终於通过啦!「等我妈他们电影杀青,到时候就会考虑要不要搬回来。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爸妈留在美国,我自己一个人搬回来住。」

「我是希望你能搬回来,毕竟你如果回来台湾,我们想看到你时就能看到你。」他露出笑容,我的脸颊有点烫。

「我……我会考虑的。」

会考虑的,但不是现在。

他笑得很灿烂,我的视线停在他脸上没有移开。

隔天,我跟徐凯杰一起去巷口的咖啡厅找老板娘打招呼,徐凯杰一进到店里月月就飞也似的跑来,还穿着可爱的水蓝色衣服。看到我的时候,牠摇摇尾巴,乖乖待在原地让我摸牠的头。

「月月好像变大只了。」我蹲下来,顺着月月的毛摸牠的背,牠前脚搭到我大腿上,样子看起来很像是在微笑。

徐凯杰拿出手机拍月月,顺便把我也拍入镜,「你知道月月名字的由来吗?」

我其实也挺好奇,一般来说哈士奇才会被叫月月。

「不知道,有什麽由来吗?」他帮我拍得很好看,我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两个月合起来是朋友的『朋』,老板娘觉得朋友两个字各自拆解後,月月比较好听,所以叫把牠叫做月月了。」

这个想法真特别,我喜欢。

「呜啊,月月你名字就是这样来的唷,知不知道?」我揉着月月的脸颊,牠无辜地看着我。

老板娘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我们点的食物,「你们先去洗手吧,摸完月月要洗手才能吃唷。」

我用力点头,老板娘送上两杯巧克力布丁跟两杯热奶茶,我先走去洗手间洗手再坐回椅子上吃我们点的点心。

一个下午就在咖啡厅里度过,我的心情很好,但手机容量却开始拉警报,因为太久没看到月月而不小心拍太多照片,我只好忍痛删掉一大半今天拍的月月。

不过除了月月,我还拍了很多徐凯杰。

光看我的手机,可能会以为我是跟踪狂之类的。

我手指在萤幕上左右滑动,浏览今天拍的照片,我滑到一张徐凯杰在跟月月玩的照片,手指停在萤幕上方。

然後……我什麽都没做,只是目不转睛看了许久,又把照片滑掉,

偶像剧都这麽演:女主或男主不小心或故意拍到喜欢的对象——通常後者的机会居多——那照片又非常刚好地拍得完美无瑕,男女主角思索片刻,便把桌布换成那张照片,满足自己一打开手机就能看到喜欢的人的遐想。

这种事情我可不做,太变态、太奇怪。偶像剧这麽演是因为好像很浪漫,但现实中做这种事大概只有被抓去关的份,所以,别做这类以身试法的事情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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