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音為妳,重新開始愛上妳。(正文完) — Chapter 6-5 內心深處的鑰匙

正文 音為妳,重新開始愛上妳。(正文完) — Chapter 6-5 內心深處的鑰匙

天亮了。

现在大概清晨六点多。

我走出录音室,去轻轻打开李真泱睡的客房门。微弱的阳光洒在她稚嫩的脸庞,她似乎还睡得很熟。

隔壁客房传来金钟如同打雷的打呼声。

我再次轻轻关上门,走去厨房。

看着好久没使用的厨具,想起以前有空的时候,偶尔会帮李真泱做早餐。今天趁我心情不错,不然就来做早餐给那两只猪吃好了。

打开冰箱,拿出食材,顺手的使用锅具,看来我似乎恢复正常了。

我记得李真泱喜欢吃法式吐司,金钟的随便弄就好。

不到半小时,我就把份量有点多的早餐放到了餐桌上。

而那两只睡猪,也同时在这个时候,睡眼惺忪地走出了客房。

「什麽味道这麽香啊?」金钟眼睛都还没睁开,鼻子却先醒。

「对啊,什麽味道啊?」李真泱揉揉眼睛。

两人同时望向餐桌,跟正要脱下围裙的我。

「天啊──今天是什麽日子啊!」金钟整个瞬间苏醒,快步走向餐桌。

「哇──大叔你会做菜啊?」她跟着金钟的後面。

「你们两个赶快去梳洗,蓬头垢面的。」我把他们推走。

他们梳洗完後,就充满精神的坐在餐桌上。

「我几百年都没吃过你做的早餐了,因为你都只做给泱──」

我马上踢金钟的脚。

「痛!那个小──泱泱,英俊的大叔他啊,做菜可是一流的。」

「是喔!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耶,大叔你条件这麽好,为什麽都还娶不到老婆啊?」

我跟金钟差点把正在喝的咖啡喷了出来。

这句话从李真泱口中讲出来真怪。

「这个嘛,因为大叔他呢,是不恋爱主义者,所以自然没有可以结婚的对象罗,但喜欢她的女生可是绕地球一大圈呢!」金钟试着解释着。

「大叔你这麽优良的基因,不传宗接代太可惜了!难道都没有喜欢的对象吗?」李真泱歪头看着我。

她要是知道我是方英乐,应该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有。我在等她回来。」我露出了一抹微笑。

金钟这次真的把正在口中咖啡喷了出来。

「脏死了。」我优雅地喝下咖啡。

「金钟哥你没事吧?」李真泱快速把卫生纸递给金钟。

金钟边擦着他的嘴和桌上被他吐出来的咖啡,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

「别看了,可以开动了。」

「喔耶──开动!」李真泱拿起刀叉,大口大口地吃下食物。

金钟的表情则是像便秘一样的吃着早餐。

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刚刚那句话,是我从前绝对不可能说出口的话。

金钟正在擦着餐桌,李真泱则在洗着碗,我在一旁擦拭洗好的碗盘。

「大叔,我问你喔……你有没有好朋友啊?」李真泱感觉有心事的问。

「……有,而且非常好。」

「那是男生还是女生?」

「女生。」

「是喔──那大叔你……喜欢她吗?」

我大概顿了五秒。

「……不喜欢。」

「……那大叔跟我就不是同病相怜了。」

「当然。因为我是已经……超越喜欢了。」

「诶──意思是说……」

「小鬼,等你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再来思考这个问题吧。」

把你们交换回来之後,你就会明白了。

我放下碗盘,拿着乾净的抹布找金钟,「抹布都脏成这样了,换一条。」

金钟不情愿的停下动作,往我耳边凑了过来,「兄弟,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什麽意思?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喔,我的意思就是……抹布如果脏了不换,桌子只会越擦越脏。」

「不是啦!不要开玩笑!等等,你会开玩笑了?」金钟睁大眼睛地看着我。

「我以前不会吗?」我挑眉。

「几乎不会。天啊──冰山会开玩笑了耶!天要下红雨了啊!你昨天到底经历了什麽?你真的变了!」

「我……找到钥匙了。」

「什麽?你钥匙弄丢了喔?」

「嗯,曾经弄丢了,我现在找回来了。」

「你不是一直都有备份吗?」

「这种钥匙只有一把,所以我不会再遗失了。」

「什麽钥匙这麽珍贵?我有听没有懂。」

「你啊,一定是跟李真泱相处太久,反应力也变迟钝了。」

金钟正要说话的同时,突然传来一阵声响,是碗盘破裂的声音。

我跟金钟赶紧走到厨房,看着碎裂的碗盘和一脸惊吓的李真泱。

「大叔对不起!我一恍神就……」

我余光看到她手指头上的血,我轻轻抓起她纤细的手,看着被割到有点深的伤口,「没事。我带你去擦药。」

「我来清理!」金钟赶紧去拿报纸和扫把。

「嗯,你自己小心,别刮伤了。」

我竟然会开始担心除了李真泱以外的人。

李真泱还处在有点惊吓中的跟我走到了客厅。

我从柜子里拿出医药箱,先帮她消毒伤口。

「会痛吗?」我小心翼翼擦拭着伤口。

「不会……大叔你……好温柔。」

「你要是以前认识我,就不会这样觉得了。」

因为我曾是会让你伤心的木头。

「我之前不是就说过,大叔你是伪冷漠男。表面装不在乎,其实都会默默的付出,做一些其实很暖的事。」

果然是未来要当小说家的人。

「你啊,回去之後,好好做一些正经的事,别整天想这种奇怪的理论。」

「我是在称赞大叔你好不好!」

我拿出了OK蹦,正要帮她贴上的时候,愣了一下。

「哇──是巧虎的OK蹦耶!超可爱的!大叔你怎麽会买这麽可爱的东西?好不搭你喔。」

李真泱那家伙……是什麽时候把我放进去的。

我记得她那时候很开心的跟我炫耀她买到了巧虎的OK蹦,还一副很大方的样子说也有帮我买一盒。

我就警告她不要把这麽幼稚的东西放在我家。

但是我的警告对她来说,从来没生效过。

现在看到这麽幼稚的东西,想起之前的回忆,让我的嘴角不自觉的失守。

「这麽幼稚的东西,刚刚好适合你。」我把巧虎OK蹦贴上。

「大叔……你笑了!我来的这段时间都没看你笑过耶!」

「是吗?就刚好想到唯一能让我苦笑的人。」我笑了。

「如果木头也能笑就好……」

「……木头,只要遇到一个属他的雕刻师,他终究有一天……也会变成会笑的木头。」我摸摸她的头。

「大叔你说的很有道理耶!那我要成为他的雕刻师!」

李真泱……谢谢你。

我知道我很难搞,但你却从来没有放弃过。

我拿起医药箱,要拿回去放的时候,发现金钟站在我的身後,笑容不单纯的看着我。

「能让你苦笑的人,可见功力绝非一般人,应该是内力很深厚的女侠,我说对不对啊──英俊的大叔。」金钟暧昧笑。

当再次听到这句话,我的心里竟然会默默的认同李真泱是女侠,可是一定是很笨的女侠,因为偏偏要救我这种很难救的,但……她成功了。

「给你三十秒去上厕所,要进录音室了。」

「什麽?你真的把歌写完了啊?」

「我什麽时候说话不算话?但还没录音。」

「大叔有写新歌呦!我也要听!」李真泱兴奋地跑过来。

「嗯,但请勿在我神圣的录音室里大声喧哗。」

「遵命!」

从以前以来,我的歌一写完後,第一个听得是金钟,再来就是李真泱。

这个程序从表面来看,倒是没有因为她们的交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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