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你眼裡我看見的永遠 — 《 10 》魅力男

正文 在你眼裡我看見的永遠 — 《 10 》魅力男

骆以茜点完餐後,又赶紧找机会跟浓眉大眼男搭话。

「你第一次来这里吃饭吗?」骆以茜笑咪咪的问。

「第二次,之前跟朋友来过一次,觉得气氛很不错,餐点也好吃,今天刚好有空,就又来了。」男人大方又直接的回答她。

「喔?那你有没有推荐的口袋名单?我下次也可以来吃看看你推荐的餐。」

「你刚才点的炸猪排咖哩饭就是我上次点的餐,口味很不错,猪排油炸得脆而不腻,咖哩微辣,不过酱汁很浓郁,吃完口齿留香。」

「被你讲得我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骆以茜还是一脸灿笑,对面坐了这个麽秀色可餐的魅力男,这一顿午餐,就算猪排咖哩饭没像他说得那麽可口,她也肯定可以吃得心满又意足。

下意识的,骆以茜伸出右手摸了摸自己左手手腕上的那条红线,这是不是有点灵验了呢?

昨天才刚去求了这条红线,今天就遇到她梦想中的魅力型男人。

虽然她连他的姓名、住家、职业全都不清楚,不过说不定等一下要离开前,她可以硬着头皮掰个理由跟他要一下他的手机号码……缘份这种事,可不是全都会白白降临的,有时候,也是要靠人为去制造的呢。

二个人的餐点一前一後被送上来,骆以茜看着自己点的那盘炸猪排咖哩饭,光看那被炸成酥酥脆脆金黄色的猪排,和白饭旁那酱汁超浓稠的咖哩酱汁,骆以茜的口水就真的快滴下来了。

她拿出相机,咔嚓咔嚓的拍了二张照片。

「我的要不要也顺便?」魅力男指指自己眼前那盘散发出浓浓奶油与起司香气的焗烤,微笑着开口问她。

「啊,不用。」骆以茜抬眸,对他绽出笑意:「我这个是要写美食札记的,你那个我没吃过,拍了也没办法写,下次我再来吃吃你点的那个焗烤……呃…你点的是什麽?」

「奶油焗烤海鲜面。」

「好,谢谢,我记起来了。」

「你刚才说,你这个是用来写美食札记的?」男人又问。

骆以茜点头,「就是个兴趣,写好玩的。」

「所以你也像那些美食客一样,有自己的部落格?」

骆以茜又点头,不知道为什麽,居然有点小害羞,大概是第一次遇到陌生人问她关於她的美食部落格的事吧!

「好厉害啊。」魅力男露出钦佩眼神,又继续提问:「所以你回去写部落格时,会把照片放上去,然後把你吃过的那些东西的感觉全写出来?」

骆以茜继续点头。

「哇,那你的感觉一定很细腻,像我就没办法,东西吃过就吃过了,只能分得出来好不好吃,要我讲感受,我肯定一个字也讲不出来,更别说用写的了。」

骆以茜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事,这种品嚐食物过後,回荡在心里的感受,好像是与生俱来,咬下去的第一口感觉是什麽,咀嚼过後的感受是怎样,吞下後又有什麽感动……她全都能钜细靡遗的讲出来。

不过小时候,只要她一边吃东西,一边讲感受,骆老爹就会抓狂,老要她「食不言、寝不语」,不要成天像只小麻雀一样的吱吱喳喳个不停,听着就烦心。

所以,那时她就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别人的日记里写的是每日日常生活的琐碎记事,她写的却全都是吃了什麽东西的感受。

一直到大学时,她才开始用部落格写食记。

本来也就只是当作是像写日记一样的纪录着那些餐点给她的感受,想不到一段时间过後,关注她的人越来越多,然後那些人开始会在她的部落格里跟她互动,有的还会提供她一些颇受好评的美食餐厅,要她去吃过後再回来写写感受,跟大家交流心得。

「不如这样吧,你把你的部落格网址给我,我有空就上去看看,这样以後如果要请朋友吃饭,就可以参考你部落格里的推荐餐厅,免得常常踩到地雷,还要被朋友奚落一番。」

「好啊,可是我现在身上没带笔耶,你有笔吗?」

魅力男摇头:「我刚才是去运动完直接过来的,身上也没带笔,要不,我去跟服务生借一枝笔。」

他说完,真的站起来要去借笔。

骆以茜心想,这是跟他要到手机号码的大好机会,她如果没好好把握住,那她肯定就是猪头一个了。

於是她叫住他,笑脸盈盈的:

「或者是……你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我用简讯把网址发到你手机里去,这样可能会方便些,可以直接点进去我的部落格,不用再对照着输入网址,省事些。」

魅力男想了想,同意的点头,然後接过骆以茜递过去的手机,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输入在她的手机上,再拨打出去,於是双方都有了彼此的手机号码了。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