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卑賤的人 — 18

正文 最卑賤的人 — 18

「因此,我绝对不会自杀。」

我双手插着黑色大衣的口袋,问:「那麽,你找到了没有?那些所谓美好的感受,所谓的舒服。」

「找到了。给我这些东西的人,」Santa带着详和的表情合上眼,以温柔得近乎美妙的语调,跟我这样一个刚刚奋力打过他的人说:「就是你。我已经好久没有感受过自己活着。」

尽管我不知道为什麽自己有能力令他感受到自己活着的美好,在那段日子,我从未想过要探究他的内心。我的金主满意我的表现,单有这个结果就很足够。Santa似乎跟我一样,不怎麽愿意让别人窥探自己的内心,也不善於长篇大论地诉说自己的悲惨。倾吐,在我看来是一件再无谓不过的事,因为第三者永远不会明白我的感受,只能被动地听我所说的一切——以我的观点出发并加入太多主观感受的叙述,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将聆听者导向某个我所偏好的结论——最後,第三者的反应只有一个,就是同情。

「你真是不幸」、「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你看开一点,宽宽心」——诚然,每个人都明白,世界上总会有比自己更惨的人,所以自己只不过是遭遇轻微挫折,就不应该介怀太多。这种想法真是再自私不过:那些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与陌生人的人生对比,并赋予那个陌生人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幸福,从而利用了那些人的悲惨作为自己变得积极的动力。

再者,既然人不可能完全明白「我」以外的个体的感受,那麽,又由谁来定义谁不谁更不幸、谁比谁的感受更要痛苦?

结论是,完全明白自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那就没有诉说的必要。

三天後,Santa再约我见面。他送了我两对鞋,都是Hermes今季的新款,一对是黑色尖头皮鞋,另一对是适合用来衬牛仔裤或休闲裤的浅棕色绑带鞋。他约我见面的地方,正正在尖沙咀柏丽大道由雕塑家文楼设计的手部雕塑旁边:那是一双摆着抱拳姿势、直立的手。我依然穿着那天踩过他脸颊的皮鞋。

「黑色的这对我蛮喜欢。」我未有接过那两个分别盛着鞋盒的纸袋,迳自走到一把长椅前,坐下来,朝他站的方向伸出双脚说:「就在这里,替我换上那对黑鞋。」

「现在?」

「现在。」

Santa笑了笑,顺从地在我面对单膝跪下来,握着我的右脚,将我穿着的鞋脱下来,再端起新鞋,先让我的前足从鞋口伸进去,再以拇指撑大鞋口,把我的脚跟推入鞋中,或许因为是新鞋,他完全不介意手掌直接碰触鞋底,末了还压了压鞋底,确保我的脚完全妥贴地进入鞋子、同时黑袜子也没有起绉,才去服侍我穿另一只鞋。

「你为什麽要这样服从我的命令?当街当巷跪下来帮一个比你小的男生换鞋,你有自尊吗?」

「因为我喜欢你,就愿意为你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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