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卑賤的人 — 61

正文 最卑賤的人 — 61

只不过是一包饼,我再怎样拮据也不至於连一包饼也舍不得,更何况我是靠奖学金上大学的,泰半学费都能用津贴填补,那时手上有四五个补习学生,星期六日的夜晚都在老家楼下的麦当劳打工,我手头算是松动。可是阿梓坚持不能欠我东西,最後落在我手上的,是一盒比利时出产的巧克力饼乾,品牌是我念不出的语文。一盒八款,都是模仿花形,咬下去是一种细腻而醇厚的甜味。他说,若我不喜欢的话,下星期再给我一盒日本产的抹茶饼乾,淡然说这些反正是他父亲的客人给送的,一毛钱都不用花。

早在他送我这盒饼之前,我就猜到他的出身不错:衣服鞋袜以至背包,看上去都价值不菲。不是说他用的东西有多华丽,反之都是款式简洁、以黑白蓝灰军绿为主色,但那些质料与剪裁硬是跟大牌子的很不一样。只有暴发户才会将寻常百姓都知道的品牌堆在身上炫耀——比如那些背着LV手袋的大婶——真正的有钱人反而不会教人一眼看穿他们用的是名牌,都穿着看似普通的服装,但身上的一件T恤,可能已经过千元。

那时,我对於上流社会没什麽研究,自然完全不认识时装、品牌,只是直觉跟观察力特别好,一眼就看出这个人家里有钱。

能结识有钱人也是一件好事,我的目的不是从他身上捞一笔,而是以他为踏脚石,扩阔自己的人脉。我不是要做一个谄媚的擦鞋仔,而是做到跟他们平起平坐,要他们尊重我。因此,我开始跟阿梓结交。

能不能跟他交朋友,我不强求。做任何事也好,应顺从局势,强来是没好处的,只会打草惊蛇。我打定主意,要是他对我有半点不耐烦,我就决心跟他做点头之交,省得一副攀龙附凤、低声下气的巴结嘴脸——毕竟我贪图的不是找快钱,也就无必要出卖尊严地当他是金主般讨好——但事实是他不止不抗拒我靠近,几乎是雀跃地欢迎。

我们选修的科差不多一样,做project就总是同组。我们度过了和平的一年,每逢学期末就在宿舍窝大半个月,我暂停麦当劳的兼职,他连家也不回去。我们的书桌分别放在房间的左右两边,每次温习、对着电脑做功课,就背对背地坐,阿梓的动静很大,不时扒着一头短发、胡子也几天不刮,一副生意失败的样子大吼:「这些经济theory快把我搞疯,Fuckthisshit!」我笑了笑,转过来戳着他的肩:「真有这麽难?」他把笔记本往我脸上拍过来,我看几眼就能解出他纠缠大半小时的题目。

他不是一个商科的人才,但偏偏来读完全不适合他的经济理论,每逢赶论文,定必用花五六晚通宵起货,最终还只得了个中下成绩。我後来看他可怜,抽空为他写论文的框架,跟他讲解一次整篇文的脉络,再由他自己翻查理论书,流畅地写出来。他人不笨,语文能力顶尖,数理不弱,只是他实在不适合商业。後来我才知道,读商是他自己选的,因为他自知总有一天要接手经营父亲一手创立的时装品牌,偏生他没有天份,吃不来设计这行饭,就打定主意先读个跟商业有关的本科学位,日後再念硕士时才考虑读跟时装有关的学科。

那段日子是我少数活得比较像一个人的日子。从小到大,我习惯将自己贪求的慾望隐藏到最深处:我的咒骂、我对父母的憎恶、我对弟弟的轻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吐露过,不,不要说是「人」了,我甚至没用过文字去表达这些情感。我知道它们存活於我的内心,并且我明白它们是我向上爬的动力,我不讨厌它们。

有时候我会忘了自己「本来」是个怎样的人,因为我太习惯去笑,任何时候有礼地待人,上至教授,下至宿舍的清洁阿婶,都觉得我是难得一见的好学生、好孩子。在短暂的时间,我曾经想,自己乾脆就做这种人好了,一个谦谦君子,不管任何时候均让人如沐春风的好人。

但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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