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14

正文 聽歌 — 14

(四)

赵阡陌让传知书先去洗澡,洗过後,见赵阡陌已拿了几罐啤酒放在茶几,招呼他边喝边等,然後就回房拿衣服去洗澡。

传知书半躺半坐的蜷缩在浅蓝色的沙发上,推开一边沙发上的窗子,让凉风吹乾他半湿的短发。这天不太冷,然而在冬天洗澡後、还湿着头发吹风,到底有点寒意。五年没回来,这间屋的陈设变了很多。入伙时,家俱都是现成的,上一手留下来,那批家俱已不见踪影,就连本来老旧的粉墙色墙壁也重新铺上米色墙纸。

一系列木家俱。传知书记得以前有段日子,很喜欢去逛宜家家俬,每一季的宣传册都拿回来,见到小册子里有喜欢的单位就撕下来,贴上自己房里的墙壁,想着:日後有钱了,就要把房子改成这样的设计:简单明净,富现代感。现在当真置身於这样完美设计出来的单位,他盯着客厅中心浅灰色的厚地毯,觉得这一切太虚幻,太不像一个家。

一个家是怎样的?尽管父母已经原谅了他,他仍没有选择跟父母同住。搬屋的事是真的,但那不是在传知书大学毕业那年,而是早在他读上第二年大学那时。当时弟弟传达礼十二岁,最小的弟弟传恭谨刚出生,本来他家的单位只能容下三人,那时已是一家五口——当然实际上只住着四人,因为那时的传知书已跟赵阡陌同住。

父母决定以五口的名义向政府申请调迁,从元朗的小公屋搬到天水围的新型公屋。传知书没有将这事告诉赵阡陌。赵阡陌太忙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知道要怎样跟他说。自从赵阡陌成名,传知书在他面前就愈发觉得自己矮小,自己的角色也尴尬起来。他跟赵阡陌是好朋友?是的,可是论友情应该不及Jupiter其他三位成员,毕竟他们四人是出生入死、打拼天下的好兄弟,而他,不是。论爱情?赵阡陌是个异性恋者,直得不能再直,传知书自己又不是一个同性恋者。

应该说他因为一些事而恐惧同性恋,只是无可救药地被赵阡陌吸引,这份感情令他迷惑又痛苦,既不想跟赵阡陌开花结果,也受不住赵阡陌跟其他女人好上。

传知书想得头痛欲裂,还是以香烟镇定心神,点烟时,他自己也数不清楚这是今晚点的第几根香烟,真是疯狂,他恐怕吸了一个月份量的烟。他很讨厌尼古丁的臭味,只是爱上那种连灵魂也彷佛随白烟而分解、远飘的出神感,在吸烟的时候可以什麽也不用想,颓废的快感主宰全身,他无神的双眼一一略过薄屏电视、玻璃饭桌、木茶几、黑白无数字圆形挂钟,以至储物柜玻璃门背後,那一张张有Jupiter、有传知书、有赵阡陌的旧照片。

什麽事都没所谓。他想起Queen的BohemianRhapsody。迷幻的歌剧腔混音,悲痛的自白,那个杀了人、将被处以死刑、仍叫妈妈别担心的少年,简单的琴音诉说少年即将要死的悲惨命运,他说,妈妈,他不想死,他也不想把妈妈弄哭。最後,他以幽怨的转音唱着:Nothingreallymatterstome/Anywaythewindblows……

赵阡陌一定听过这首歌,可是他怎麽感受不了「让一切随风而逝」的凄美?故事在五年前完结是最好的,传知书成就了赵阡陌的Jupiter,赵阡陌成就了传知书的大学学位,各不相欠,是缘是分都算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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