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早就恨透你了!从你那一夜成为众人的瞩目时,我就恨透你了!你凭什麽抢走原本我的一切?你知道曾经喜欢我的男生都开始偷偷谈论你吗?他们甚至不敢围着你转,因为他们觉得喜欢你是一件自不量力的事!」
林宇泽走後,她坐在他刚才的位置,恶狠狠的看我。
「你知道吗?当我每次看到你和林宇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的晒恩爱,我是感到多麽恶心!看到你在我面前炫耀我就觉得恶心!所以在我生日那天我就下定决心,我要让你不得好死,我没有的幸福,你别想拥有!」
「为什麽会在我生日那天下定决心呢?因为你那天没有给我电话!反而是他给我传了一封简讯说;『唐宁,生日快乐。』,而你呢?那时候的你在哪?我等到十二点,我都没收到你的简讯。」
「你回来後,只给我一条破烂不堪的贝壳项链当礼物,然後一直说你们去古城玩有多甜蜜、吃海鲜有多甜蜜、看日落听海声有多甜蜜,甚至连被水母螫了都甜蜜!夏初微,你真他妈的甜蜜啊!」
唐宁一口气说完这些,我只是静静的看着她,「唐宁,你说我没给你祝福?你说那条贝壳项链很破烂?你知道那我拿着手机照着海滩找了好几个小时的贝壳吗?我一个一个亲手串上的,你嫌它破烂?原来你那麽早就想要抢走林宇泽了。」
唐宁叱笑一声,看着自己涂着橘色的指甲,漫不经心的说:「我就是要向你证明,就算是你的东西,我也是可以拿走的。虽然在把他拐上床是花了我一番功夫,但是只要能让你绝望、让你破碎,我就满意了。」
我看着她,她漂亮了脸庞因为愤怒而变的丑陋不堪,就像她的心一样。
这个女孩,她骄傲过,她单纯过,她也天真过。
这个女孩,她堕落过,她颓废过,她也叛逆过。
这个女孩,她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曾跟我朝夕相处过,我们曾躺在一张床抱着对方入睡,我们曾给过对方温暖与安慰,就是希望对方幸福。
可是,现在的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我们已经像两头猛兽般,互相啃咬着对方的软处,看着对方躺在泊泊的血水中,奄奄一息,如果换做是其他人看见这件事,可能猜不到,我们也很要好过。
「唐宁,还记得我们国中时常一起看亦舒的书吗?我最喜欢她在《开到荼靡》里说的那句话:『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变不算爱人。』既然你这麽想要林宇泽这种轻易就能抢走的爱人,我就给你吧,反正,我也不屑拥有。」
我顿了顿,对她灿烂一笑:「从小都是我拿你不要的东西当宝贝,这次换你拿我不要的垃圾当宝贝,我就大方送给你吧!」
我拿起包包,头也不回的走出『岁月』,我发誓,打死我以後也不会再来这鬼地方,想着,我的眼泪就不自主的流出来了。
背叛,总是那麽惨忍,它能带着微笑的面具,一刀一刀的狠狠往你心里捅,然後再用力的洒盐,让你生不如死。
爱情,总是那麽不堪,它能给你短暂的甜蜜,然後一丝一丝给你痛苦,让你永远逃不出它给的痛苦回忆,用回忆的漩涡,将你不断的拉进那些不堪的记忆中。
唐宁,林宇泽,岁月,P岛,心型锁,叹息桥不堪的一切,破碎的一切,肮脏的一切,这是我心底最大的伤疤。
如果有勇气,我好想说:
「再见,那些回忆。
再见,那些事情。
再见,最青涩的爱恋。
再见,十九岁的夏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