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写在前面
应该怎麽说起。
若不是POPO弄个奇幻徵文,不会挑起了我的脑筋,我的心瘾。
上次写睡公主的玫瑰,用了二十天就写成了八万字,那种辛苦,实在觉得自己很厉害似的。(只是似的,并不是真的厉害。)
然而写完後,发现其实还有许多话想要说,许多东西想分享,可是实在太累了,累得再多打一个字也不行。
脑汁早已被自己榨乾似的,直到现在才能稍稍停下来。
为甚麽而写?有时,你会问自己,为甚麽?
我呢?说过了,早已不用问为甚麽,只因为从没想过不去写,所以不用深究原因。
写,就只是一种习惯。
不写,也许只暂时放假,在心底总有种叫自己即使写得慢或贪懒,也总会到了某段时间,会再次打开Word,筑起了另一个梦,架起另一个故事。
没有甚麽和为甚麽,就只是乾脆的想写。
至於写甚麽,那是後话。
说回这个小说,爱丽丝的猫儿,其实是我在差不多写完上一本睡公主的玫瑰时,已经成形的书名。没错,只有书名,没有小说的基本桥段。
不用惊讶,若调转回来,只有小说内容,却想不出名字的话,我反而不想开始写。
呃,对哦,这是我的小小坏习惯。
其实,一个小说的名字,是作者在小说里付予寄托着的一种意念及心思。
没有意念和心思,我才不想去写。
开始写爱情加奇幻麽?我是这麽的问自己。
曾经,我是有点抗拒的,不想人写我又写,然而当开始写了,又觉得蛮好玩吧!
加上我的读物理的嘛,不用上几个物理理论,仿似对不起以前曾教我的教授哩!
写吗?写吗?真的是写吗?
上一次因为POPO,我才去试一下,反正试着试着又不会少了块肉,对自己的寄望就是要写完它。
我知道,睡公主的玫瑰里有许多的不足,然而都是那一句。
不完美才是完美哦,所有的不足才是最自然自我,不编不修的故事才是最忠於真实的感觉。(除了改错字。)
而现在,我继续在写,为的是我写得开心。
开心,才有动力写。
对哦,又有了──
「我想写我想写我想写」的念头跑出来,才会打开电脑打字的冲动。
嗯,所以你会看到这个新小说的开稿。
幻爱系列。
我是把汐悠、木树和袁知的故事,组成为系列。
单独看可以,连续看也不错,我是以这种方式接续着。
你试过吗?看到一本小说,却欲罢不能,不希望它完结,希望主角们继续的历险,作者继续写个不停。
我试过,真的。
那种牵牵念念,我很想自己也可以写一个。
可以吗?我问自己。
没有甚麽不可以,只是写完後,变成另一个模样是另一会事。
常常,在写完後,总觉得故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长成了自己独有的生命,而我作为小说的作者,当刻却成为了个局外人似的。
因为完成了,因为结局了,因为已经定了案,不能再变,不能再在那个小说中称为「神」的人,不能再主宰小说的变化。
对於完稿的作品,我很少会修改,因为我相信,小说有自己的生命,在敲下定案的刹那,不会有第二次的。
没有第二次的,人生如是,小说也如是,改了,就不是一样,不是如初的心。
我宁愿写一个完新的,把它延续,所以成就了这一本小说。
上次,睡公主的玫瑰实在太匆忙,二十天来迫自己想剧情想合理性……赶赶赶,然後回头发现,人原来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
现下,你们看到的,是另一番风景,另一个小说生命。
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命运会如何,
谁是女主角,谁又是男主角,怎麽呢?
「爱情到头来是一场空梦,还是由无数的历练成就了仙境。
踏进爱丽丝的爱情,领进来的,不再是兔子,而是拥有一双冷眼的猫儿。」
请你踏进这个领域,是爱情,不再以奇幻挂号,变回文艺爱情小说类,却其实与上次一样的奇幻份量。
好吗?就在这儿正式开始。
谈一场不一样的爱情,和我一起勇敢启航。
在这个不会下雪的城市,等待一场永不落下的风雪。
青雨
6.7.2014
写於没有雪的城市
PS:至於何时开更,嗯,兴之所致就会开。(我又不是在POPO返工,不用限时哩
,是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