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朋友聊到目前为止对她来说很特别的男生。或许我觉得应该同等相待,也或许是我太想念你了,於是侃侃而谈起我和你。
朋友兴奋表示从没听我提过哪个男孩子,笃定你对我很特别。
凌晨四点,我终於讲完我和你这十几年,这过程中已不自觉哽咽。不是感伤,而是一种感动吧!感动着这些年来,你我的成长。
朋友听完忍不住赞叹:「你真的好喜欢他耶!」
是吗?我真的很喜欢你吗?至今我仍为了真的喜欢还是习惯喜欢纠结着。朋友肯定我是真的喜欢你,激动拍桌叫我一定要告诉你,我对你的心意,俗称——告白。
我不敢。我倒抽了一口气,摇摇头说。
「也许他跟你一样的感觉,如果都不说,那不就错过了?」朋友努力地想要说服我。
「错过总比什麽关系都没有好吧!」我这麽回答。心想傲娇的我这辈子都还没有一次被像样的告白过,岂有我先去告白的道理?
其实呢!我早就设了三个告白的条件。
一是,你交了女朋友。
人家都有女朋友了,你告白有什麽用?朋友表示不可行。
不是我要当第三者,只是觉得没有希望,你知道了也无所谓。
二是,有人喜欢我。
哈哈,你这样太对不起那个人了啦!朋友大笑,彷佛我身边就有一个人已经让我对不起。
人家鼓起勇气对我表示心意,我决定效法他的勇气向你表示我的心意,也跟自己赌一把会不会刺激到你。但喜欢我的人都会被我讨厌,应该没人敢再说喜欢我了……
三是、我得了绝症快死掉。
你也太消极了吧!朋友傻眼。
因为活着预设太多情况,怕告白不成反而失去了已变普通可我还是觉得珍贵的友谊。如果活不久,好像才有更多的勇气去面对这样子的失败。
三项之一,我觉得最後一项比较有可能让我对你表白我的心意,但应该是最不容易发生的。
想想自己开出的这三个条件都觉得很好笑,後来变成如果你交了女朋友,那我决定停止喜欢你;如果有人喜欢我,那我就不要留恋你;如果我得了不治之症,那我不应该再想念你。
朋友听了都快昏倒,简直快被我给打败。
我猜,你知道了一定也很想大笑对不对?
我们许久没面对面接触过,依稀记得你的笑脸,却慢慢遗忘你上扬嘴角的那个瞬间,即使一秒不到的过程,我都不想错过你任何。
偷偷告诉你,还有第四个条件,是一个不必你有女朋友、不必有人喜欢我、不必我去见耶稣,比前三个都还要容易实现的条件。
既然是条件当然也必须做点什麽才行。至於这第四个条件是什麽……只能透露它一件给我勇气的强力後盾,就算被你拒绝了,难过可以少一点。
由衷地希望第四个条件可以成功,让我顺利拿到对你表白心意的门票。
虽然成功之後会不会做还是未知数,可它是能赋予我勇气,觉得喜欢你是可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