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巧是个好女孩,好到你无法想见在这社会上为什麽还会有这麽好的人存在,当她看见路旁游民,孤苦无依向她乞讨时,她会掏出钱给他,而且不是几十块,是几百块,有时候甚至一张小朋友就这样出去了,即使她身上所剩的钱不够她吃晚餐。
「我最近变肥了,所以我晚餐打算省下来不吃了。」她总是会这样说。
曾经有次她在路上看见一只流浪狗向她摇尾示好,她马上跑到附近的超商买了罐狗食给牠吃,而且不是一次,是连续好几次,即使後来那只狗会烙牠的狗党过来,通常一群都是几十只跑不掉,但她还是毫不犹豫的掏钱买狗食。
「狗是我们最忠心的朋友,做点小事情应该的。」然後她又会这样笑笑的跟我说。
後来有次她常喂食的那只狗不见了,直到後来看到牠死在路边,她因此哭了好几天,就像是自己养的狗一样,看到她的神情,若说她是因为失去了亲人那样的痛苦也不为过。
如果诺贝尔有最佳好人奖,那我想她一定当之无愧,就算她谦虚的屈居第二,也没人适合当第一。
我一直在想,我们之所以如此契合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们都曾承受过一个东西,却也失去了一个东西。
我们都承受过爱,却也失去了爱。
她大我一岁,但如果你跟她相处之後你会觉得,她就像是个小孩一样,那样的纯真让我觉得,她其实不适合这社会的,因为这麽好的她,还是跟我遭遇一样的命运。也许这又是身为师大人的命运使然,当我们一起毕业时,那年我二十四岁,学校给了我一张毕业证书,我的她也颁给一张毕业证书;而她也亦然,二十五岁那年,她跟她的「他」,从此处在两个世界。
有个电视广告的台词这麽说着「二十五岁之前都来的及。」这话在她心底我想是格外讽刺吧。
在我看来,我是「到了二十四岁就来不及。」
我不知道这是否应证了一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因为她是好人,所以如同古人所言「红颜薄命」这句蠢话。如果这是应该的,那我呢?我曾经想了许久,不论用什麽角度思考,我都算不上好人,但其实也称不上坏人,认真说起来应该是中立者吧。
曾经我在国小因为打电动打到忘了看书,结果数学挂蛋;更曾经我在国中因为不爽念英文,而不小心骂脏话被老师发现,那时候我被罚写「以後不准骂脏话」一百次,但我有改吗?没有,因为我还是会骂干,所以我不算好人,但这样不知道会不会使我归类成坏人。因为在佛教中有个因果业障的东西,凡事皆是因果关系,有因皆有果,就像我没看书是因,明天考试不会写是果,然後期末陷入学分保卫战得地狱一样,但其实最要命的是业障这种东西,尤其是造口业,以我平均一天会骂的脏话算起来,在从我开始会骂干开始,我业障的高度可能比台北的一零一大楼还高,说不定哪天这业障会因此倒下来。
千巧问我当初选国文的原因,其实不只是因为分数刚好而已,因为那年除了师大的中文系,我还上了历史系和政治系,但我不喜欢历史,因为历史是过去,我不是个喜欢缅怀过去的人,虽然国文也是学古人的东西,但那感觉还是不一样,至少国文的诗词是有生命的产物,而历史只是前人的教训,就好比我今天骑车雷残,我会在日记上写着我骑到某条路雷残,然後今天就变成明天的历史,但我还是不会记,因为同条路我不会雷两次。
再来就是政治系了,顾名思义这就是搞政治的,我一直记得我的父母都跟我说「什麽都好,就是别碰政治」,不然就是「沾上政治的都没什麽好下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麽意思,我只晓得我小时候某次选镇长时,他镇长没选上就算了,还被警察抓去关,一直到後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就是贿选。但其实让我印象更深的就是,政治好像只要挤来挤去或打来打去就好了,对我来说台湾的立法院就跟我打的快打旋风没什麽两样,唯一差别是立法院不会放气功和昇龙拳而已。
在不然就是号召一堆人北上总统府抗议,彷佛只要有什麽不满的,找人抗议就能解决了,那这样我被人劈腿,能不能抗议?我很怕如果哪天我真的选择政治系,然後大学毕业之後,我会变成电视那样,一样在立法院挤来挤去的,然後法案就这样通过了,或者烙一堆人去围堵凯达格兰大道,诉达我的不爽,很庆幸的,我不是政治系的,因为我一点都不想跟政治扯上边,哪怕只是沾到一点都不好。
中文系呢?至少我认为我念师大这四年来,诗词学的是不多,至少妹看了不少,因为那届的我很幸福,班上的男女比例是有史以来连神都想参一咖的黄金比,男女比呈现严重失衡的一比八,当时班上有四十六人,平均一个男生可以分到五个女生,这让我想起,我的她就是这样认识的,然後我的她也是这样毕业後,变成别人的她的。
这叫做「肥水不落外人田。」因为她选择的是跟班上另个男生在一起。
如果真的有因果循环存在,那我宁愿牺牲我一天打线上游戏的时间,来诅咒那男的出去骑车雷残。
我不知道我在这四年内学到什麽,除了班上的妹真的很多,诗词散文碰了不少之外,我想最深刻的就是当你以为你空出一个心的位置来放置某人或某个东西时,到了某天那人或那东西却离开了一样,然後就这样空了,就好比桥梁的地基被掏空,哪天洪水泛滥时,桥梁会倒塌一样。
掏空的桥梁地基能用混泥土补强,那流失空虚的心该用什麽填满呢?
「你是个非常适合念中文系的人。」芊巧常常这麽跟我说。
她说古人的真性情在我身上总是一览无遗,但在我以为,我所谓的真性情就是会把干当做一种情感流露的自然呈现,而且毫不做作的,但这种情感我想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明白,一个是芊巧,另一个则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他跟我一样都是那被神挑上的黄金比例中的男人之一,但他比我幸福,在我二十四岁那年,他就结婚了。
原因很简单,只因为他把他女友的肚子搞大了。
「干,怎办,她说她好像怀孕了。」某天他这麽的跟我说。
「哇靠,你是都没戴套是不是。」
「因为古人说要崇尚自然,所以我就顺其发展了。」
「……」
「所以该怎办?」
「那就娶了吧,比较乾脆。」
就因为我的一句话,他就真的结婚了,而且是在我二十四岁那年,我一直都认为,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但他却说,是为了庆祝我不用当兵和他的喜事,所以要大开宴席来好好热闹一下。
我因为僵直性脊椎炎只当了十几天的国民兵,而他因为体重破表而不用当兵,我记得很清楚,他当时的体重至少有一百多,但结婚前几个月他却马上瘦到剩八十,那当中的变化我想就算是媚登疯都办不到,但那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结婚了,看他这样固然是好的,但我却也激起一点感伤。
人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我看来,婚姻只会让他更加白目,自从结婚不久之後他就常幻想他还没出世的孩子是长怎样,然後会说「怎样都无所谓,只要未来别像我就好。」
「像我是很难过就对了。」我说。
「像你没什麽不好,只是你太缅怀过去了。」他说。
「……」当他说完後,我便沉默了。
他说结婚是个很个很奇怪的东西,以前的你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身处在各自的家庭,可一旦结婚後,变成共组一个家庭,而当孩子出生後,又是另个过程的开始,你们从两个人变成三个人,以前我们晚上会做的夜唱,熬夜,现在已经不能做了。
「当家庭变成三个人时,我发觉我好像变重要了,所以得好好爱护自己才行。」他这麽跟我说。
这个他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他叫林柏森,我们都叫他阿木,因为他的姓名有很多的木,还有一个白,所以他白目是应该的。
当我毕业後考上教师在国中教小鬼头时,他却跑到北市自己创了一间补习班,而且短短半年内成为北部前十大规模最大的补教机构。
也许他跟我一样,都是注定要念中文系,当文学人的家伙,因为姓名有很多的树木,所以事业和爱情才会如此稳固吧。
至於我,什麽都不是,我只会偶尔看着教师证上的名字印着「陈盛宏」时,有那麽些时候让我觉得很陌生而已。
﹡我什麽都不是,就像我从不之於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