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癔症 — 第113章

正文 癔症 — 第113章

这个房间,是一个独立的空间。

所以毋庸置疑,这里也曾是有监控的。

我也曾在这栋楼对面的房间,看到过这里的画面。

那时,摄像机能够直接拍摄的顶端,置物柜最高层的架子上,不甚自然地,放着一个朴素低调的笔记本。

我仍是记不太清,仇郁清是怎么把它给我的,但我知道这个东西内里用文字装填着秘密,显得尤为重要。

我曾跟仇郁清分手么?分手的时候,是他给我的。

仅仅只知道这些讯息而已,更具体的,要是能够直接问他就好了。

虽然我明白就算我问了,他也是八成不会回答的。

拿起矮梯,我一步步地向上爬着,想要爬到置物架最上层的地方。

手触及到了那本该放着笔记本的那片地域,我摸,我摸,我摸到了一手灰。

并没有预期中的那个东西,意识到这一点的我身躯陷入了片刻的僵硬,于是很快,我又略显急躁地向上蹬梯,直到我的视线真正触及到我曾在监控中看到的那个地方。

果不其然,是空无一物的。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看错了?

其实我很想要将怀疑的矛头对准自己……如果不是在只有唯一一个“其他”嫌疑人的情况下。

但很可惜,我的视觉是不会出错的,那天在监控内的画面,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个笔记本就放在置物架的最上端。

而此刻,置物架最上层那勾勒出书本形状的浅色落灰,佐证了我的猜想。

手指的痕迹,抚在那落灰旁,那是我精准预估了书本位置的证明,很显然,有人在我到来之前,将那笔记本拿走了。

仇郁清拿的。

颓然地坐在矮梯上,手抚头发,我自嘲地笑。

笑我以为仇郁清不会跟我作对,笑我心存侥幸,觉得仇郁清应该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再隐瞒我了。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那样。

有太多的事情,他不想让我知道,或许我自己原本也是打算忘记的,毕竟我都已经把它放在了这么隐蔽的地方。

眼不见心不烦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但最令我感到无奈的是,时至今日,我已不想再打电话质问他了。

他一定不会说的,无论我怎么哀求、撒娇、甚至提出交易,他都只会当做耳旁风,不欲同我讲。

难道就要这样放弃了么?重新站起身,望着眼前满满一屋子的杂物,我叹了口气,心说既然来都来了,怎么能空手离开呢?起码,也得找出一件对恢复记忆有帮助的东西吧?哪怕做了无用功,那就当收拾了这间屋子就好。

于是……便这样开始了。

我开始收拾这间许久没有人打扫的屋子,这个被人废置的杂物间,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觉得——既然这里面存放了平日里我不愿看见的东西,那么至少就说明,它们或被我忽视,或为我所逃避,说不定这些东西里面,能被我发掘出什么关键的物品呢。

老实说,其实最开始我是没怎么抱希望的。

特别当夕阳照射进屋内的光线被卡成了一处处小小的光束,而无数象征着污秽的灰尘,正如同争相舞蹈的精灵,在我的眼前律动,并被我吸进鼻腔的时候。

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空气的流向在这样一个小房间内被看得一清二楚,而捂着鼻子的我则垂眸,睁大了眼睛,看见了一样……终于同我记忆相呼应的物品。

老实说,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甚至镜头也堪称夸张地碎裂掉。

虽然它的款式很老,体积大,戴在脖子上也足够沉重。

但单凭它在我心中的地位,也总不至于被遗弃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

——大学生日,顾鑫得知我的理想后,送给我的第一样价值不菲的礼物。

这台单反相机是一切的伊始。

是我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来的证明。

当然……

手指略微颤抖,脑海中的记忆开始逐渐松动,我握住这台相机的力道,忽然变得很轻很轻了。

轻到近乎能够打碎它。

就像想要打碎那些不堪的过往一样。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这个月终于马上结束了!老实说,虽然知道怎么写,但是这篇文越写到后面,我就有一种生怕自己写不好写崩了的感受,因为……因为真的……哎,这文催心肝啊!我不能像写甜文一样毫不顾虑地对待它,可恶!

第65章 影子

在原地愣了许久,等到手指略略找回了力气,才将相机翻了个面,很快,我将置于卡槽中的储存卡取了出来。

大学时期的作品,放到现在我的眼中,八成也只会是不堪入目的惨剧,在脑海中回顾着那一张张当时满意日后却因此懊恼不已的“佳作”,我明知道这个结果,但却还是从抽屉里取出了读卡器,将相机的储存卡装于其内,而后……将它插入了家里的台式电脑中。

果不其然,内里存放的,尽是一些审美欠佳、技术生涩的“作品”罢了,蹙起眉头浏览着,任由时间一分一秒地流淌过去,渐渐地,我的唇角开始不由自主地勾了起来。

或许它们的确不是什么令人满意的作品,但十分明显,当时流淌在我内心的赤诚与灼热,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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