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 第14节

正文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 第14节

沈赢没刷牙洗脸,是不会吃东西的,她嫌弃不卫生。

王姐觉得她真讲究,不过爱干净又浑身香喷喷的女娃,的确更讨人喜欢。

王姐扶着沈赢坐在轮椅上,帮沈赢倒水,让她洗漱。

“谢谢王姐。”沈赢笑眯眯道谢:“如果没有你帮忙,我今天早上恐怕没办法洗漱,也吃不到这么香的鸡蛋羹了。”

王姐看她一举一动都斯斯文文,忍不住笑起来:“你真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沈赢随口问。

“你和我们这些人不一样。”王姐看着坐在轮椅上的少女,看她坐着都端端正正,一点儿都不懒散,就笑着说:“你身上有种我们没有的感觉。”

她在老家干妇联的时候,接触过特别多的女同志。

可没有哪一个妇女同志,像沈赢这样,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儿,都特别有教养。

你说她娇气吧?却没文工团那些姑娘身上的骄纵和嚣张。

对人有礼貌,总把谢谢挂在嘴边。

和这个时代野蛮生长的人不一样,有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温和良善。

谣言说沈赢配不上陆团,可王姐却觉得,只有沈赢这种姑娘,才能和陆团成为一对。

就在沈赢吃鸡蛋羹的时候,操练完的陆耀廷接到了从京城打来的电话。

“听说你小子很宝贝你现在的媳妇儿?”电话那头传来陆父欣慰的声音:“啥时候把你媳妇儿,带回家看看?”

陆父是战场上拼下来的老兵,思想朴实耿直,也没有门第之分,只要陆耀廷喜欢,娶个农村姑娘他也能接受。

他还等着看二媳妇儿呢,陆耀廷却冷冰冰的说:“她没机会来京城。”

“你啥意思?”陆父皱眉。

坐在旁边听电话的陆母,却满意一笑,不是她不喜欢农村姑娘,只是觉得他儿子忽然娶个听都没听过的女人,她是不高兴的。

这些年,想给陆耀廷介绍对象的人很多,但她最喜欢的还是从小和陆耀廷一起长大的陶慧莹。听说那孩子就快回来了?

“耀庭,你有空的时候去三县接一下慧莹……”陆母想说啥,陆耀廷却挂了电话。

沈赢来路不明,虽然现在调查不出任何破绽,可他也不能掉以轻心。

但凡发现沈赢要危害国家和人民,他就会用最严厉的手段,把沈赢抓起来绳之于法。

陆耀廷表情严肃的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站岗的兵觉得陆阎王今天杀气重,下意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招惹这个活阎王。

“你们昨晚是没看见?咱们陆团宝贝儿他媳妇儿的程度,那简直都不像活阎王……”

陆团听见有人说他闲话,眼神瞥过去,见几个兵一边练单杠,一边八卦:“咱们陆团又是当众抱人,又是给修轮椅,还抱着去女澡堂……哈哈,真没想到,咱们陆团也有栽在女人身上这天?”

“你还有啥没想到的?”冷冰冰的声音传来。

那些人瞬间浑身一绷,刚才说八卦的那个兵,吓得都从单杠上掉下来了。

“报……报告陆团,我啥也没想。”他对陆团敬礼,结结巴巴的说。

陆耀廷却勾唇一笑,笑容寒冷无比的说:“我倒是想到了一件好事。”

“全体都有!”陆耀廷忽然发出一阵命令:“给我绕着操场跑五十圈。”

“五十圈?”那些人想哭:“陆团,这惩罚是不是太严重了?”

“一百圈!”陆耀廷冷冰冰道。

那些人再也不敢说话了,他们陆团你越是讲条件,那惩罚就会越来越严重的杀神。

陆耀廷这举动,让在楼上的莫国章看到了。

他拿着搪瓷缸笑着说:“这小子,现在知道害臊了。”

站在莫国章办公室里汇报工作的年轻男人,则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陆耀廷挺拔的背影。

他对沈赢嫁给陆耀廷,来到军区的事情,其实心底一直特别不舒服。

朝营房走去的陆耀廷,敏锐的察觉到背后的打量视线。

他回头,眼睛像鹰隼般的捕捉了站在楼上窗边盯着他看的年轻男人。

那年轻有些心虚的收回目光,额头和后背已经被陆耀廷锐利的眼神给惊出了一层汗。

莫国章若有所思的盯着他:“我记得你以前下乡当知青的时候,和沈赢好像谈过对象?”

第13章 回门

“报告司令,那是谣言。”年轻男人神情一黯,他是喜欢沈赢,但沈赢喜欢的不是他。

想到这里,年轻男人神情一黯:“司令,我和沈赢绝对是纯洁的革命友谊,您别误会……”

年轻男人想起陆耀廷那鹰隼般,让人畏惧和害怕的目光,又补充:“要是传出去,让陆团误会就不好了。”他虽然嫉妒陆团娶了沈赢,但是也希望沈赢能过的好。

陆团这种冷冰冰的人,能对沈赢好吗?他刚回来就听大家都传他要和沈赢离婚……

莫国章喝茶的动作一顿,看着年轻男人紧张的样子,就笑着说:“你小子这么紧张干啥?我能到处去传这事儿?”

他走到年轻男人面前,伸手拍了拍年轻男人的肩膀说:“小王同志,组织上这是关心你的个人问题。”

“谢谢关心,但我现在只想为国效力,还不想考虑个人问题。”王海雷站直身体,对莫国章朗声道。

看他这样,莫国章也没继续说啥,而是让王海雷出去了。

王海雷走出莫国章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碰见陆耀廷开着一辆吉普车从对面过来。

他忽然抬手,拦住了陆耀廷的吉普车。

“有事儿?”陆耀廷神色淡淡的看着他。

“陆团,沈赢的腿已经伤了好几天,一直没正经看大夫。”王海雷说:“你是她丈夫,你应该带她去看大夫,不然她的腿恐怕好不了。”

“就这事儿?”陆耀廷眉梢一挑,眼神锐利的盯着王海雷。

王海雷有些心虚,却还是说:“这是大事儿,要是腿好不了,沈赢的腿就瘸了,一辈子毁了。”

“这事儿不用你操心。”

陆耀廷表情紧绷的说完这话,脚下一踩油门,吉普车尾部喷出一股黑烟,特嚣张的扬长而去。

王海雷看着陆耀廷嚣张的模样,想冲上去,却发现自己没有立场,只能脸色沉沉的站在原地,盯着陆耀廷开车离开。

而这时候的沈赢,正眼泪汪汪的呆在军区医院里,看着大夫拿着手术刀,把她腿上已经发脓腐烂的肉给剃掉了。

“你这腿要是再来晚点,都得废。”大夫操心的说:“你这骨头也是昨天刚正的吧?这木板和绷带根本没啥用,要不是你骨头正的好,你以后路都走不了。”

陆耀廷把吉普车停在医院门口,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大夫这么说。

陆耀廷眉头一皱,站在旁边的王姐一眼就看到了陆耀廷,立马惊喜道:“陆团来了?”

“沈赢不是我说,幸好陆团让我送你来医院,否则你这腿真可能保不住。”王姐的话让沈赢一愣。

陆耀廷让人送她来医院的?那医生说昨天帮她正骨的人,也是陆耀廷了?

难怪昨晚她睡着了,都觉得腿传来一阵剧痛?

沈赢仰头望着陆耀廷,带着水汽的黑眸雾蒙蒙的,看着人心软。

陆耀廷正了正脸色,面无表情的走过去,正好瞧见大夫把她腿上的腐肉给处理掉的画面。

眉头下意识蹙了蹙:“打麻药了吗?”

“打了。”沈赢点头。

陆耀廷瞥她一眼,昨晚洗干净的的白衬衣和裙子,又被她穿在身上。

漆黑的长发,斜斜编了个麻花辫,蓬蓬松松的垂在肩头,小脸惨白,嘴唇儿却因为上火,红艳艳的:“陆耀廷,谢谢你让王姐送我来医院。我没成瘸子,有你一份功劳。”

小嘴儿甜的跟吃了蜜一样。

陆耀廷没说话,站在一旁看大夫给沈赢处理伤口。

大概十几分钟后,大夫把沈赢的腿给包扎好了:“我给你开点钙片和消炎药,这阵子要好好养着,每天都要来医院换药……”

“谢谢大夫。”沈赢语气软软,笑的很乖。

上了年纪的女大夫,都没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不客气。”说完,还对陆耀廷说:“别让你媳妇儿走路,出行最好坐轮椅,有啥事儿也用抱的。”

陆耀廷脸色冷了冷,又要抱?

沈赢却笑盈盈的朝他伸出手,笑的很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陆耀廷没说完,弯腰把沈赢抱了起来。

王姐就拿着药跟在后面,看陆耀廷仔细的抱着沈赢,沈赢乖乖搂着他脖子的画面,没忍住笑了笑。

这陆团就是面冷心热,虽然不爱说话,但对沈赢是真贴心。

还拿了钱,请她明天给沈赢买老母鸡炖汤呢。

陆耀廷把沈赢放在了副驾驶位上,转身要走。

沈赢却说:“安全带。”

陆耀廷扭头,居高临下的盯着她,沈赢又说:“安全带要系好。”

陆耀廷眉梢一挑,七十年代的小轿车,可以说是顶级奢侈品。

就算在部队里,能坐上小轿车的人都很少,可是沈赢却知道系安全带,还是在副驾驶位上。

她也许来自于很富裕的生活环境。

陆耀廷弯腰替沈赢系好了安全带,见沈赢心满意足的坐在那里笑,就更肯定自己的猜测了。

因为七十年代,交通规则还不完善。

很多坐驾驶位开车的人,都不会系安全带,沈赢却对系安全带这事儿表现的很自然。

是从国外来的吗?

这个猜测,又让陆耀廷脸色冷了冷,看向沈赢的眼神冷漠锐利,就敌特一样。

沈赢??

她好像看见陆耀廷充满杀气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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