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开卤味店后,我暴富了 — 第171节

正文 开卤味店后,我暴富了 — 第171节

大伯母呵呵笑:“喜欢啊,回头给你挖点新鲜的带回去。帮我端到堂屋,让他们先垫垫肚,午饭马上好。”

颜烟领了任务,把蒸水芋头端到堂屋的桌子。

池塘里的莲藕,已经起的差不多,二伯从池塘里出来,摘了防水服,此刻正在院子里洗手洗脸。

闻见水芋头的香气,颜国梁来到堂屋:“这个可是好东西。”

说着,他把剥皮的水芋头蘸到白糖碟里,裹了足足的白糖,塞嘴里,牙齿咬着白糖,咯吱咯吱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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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笋衣烧肉

◎每片笋衣均匀地裹着油脂,润润的◎

吃了点蒸水芋头垫垫肚, 颜烟回到院里,和黄秀兰一起帮忙。

水芋头的汁液不小心弄到手背, 奇痒难耐,大伯母递来两双橡胶手套。

她返身拿一只瓷碗,往里抓进一把干货,以热水泡开。

颜国华和黄秀兰带来的一扇排骨,一半放瓦罐里炖着,另一半排骨跟水芋头一起上锅蒸熟。

处理完水芋头,见大伯带着铁锹和背篓往屋后走,说是挖点冬笋,下午给她们尝尝鲜。

冬笋, 只在立冬前后才有的特殊食材。

竹笋味甘,笋肉鲜嫩, 是一道充满了时节色彩的美食。

冬笋佐以腊肉, 可以冬笋焖肉, 或是油焖冬笋……光是想一想, 令人流口水。

颜烟一听,立马来了极大的兴趣。

她拿到小铲子,屁颠屁颠跟过去。

上半年,颜烟和嫂嫂宋锦一起挖过春笋, 积累到了经验,只需目光一扫, 瞄见平整处出现小鼓包或是裂缝,便知泥巴里埋着好东西。

一铲子下去, 扒开泥土, 果然叫她瞧见泥土里褐黄色的笋子, 几乎鱼泥土的颜色融为一体, 不仔细瞧,发现不了它。

因为未接触过阳光,它的幼笋肥嫩,鲜美厚实,斜斜躺在泥巴里,娇憨可人。

她刨出的笋子,个头较大,被颜国栋扫见,他掂量掂量:“运气不错 挺沉,得有半斤重。”

颜烟有点高兴,市场里卖的冬笋可贵了,十多块钱一斤,撇去外面厚重的笋衣,里面不剩多少肉,挖到这么大的冬笋,跟白捡钱似的。

又刨出几个,二伯和颜国华来了,看女儿面朝黄土,背朝天,刨泥巴刨得哼哧哼哧起劲儿,于是劝她:“歇息喘口气。”

颜烟拒绝:“我不累啊。”

挖笋子太好玩啦。

一刨一个,成就感满满。

又刨出一个肥硕的冬笋,颜烟笑得两眼弯弯,问爸爸和二伯:“这个大不大?”

她高兴就好,颜国华:“……大。”

“挺大。”顿了顿,颜国梁丝毫不客气说:“你多挖些,一会儿给我也带点回去。”

颜烟:“好。”

正要挖下一个,听见后门传来黄秀兰的声音,喊她们开饭了。

在大伯父的要求下,二伯帮忙拿背篓,颜烟直起腰来,才感觉到疲惫,也毫不客气把铁铲子交给二伯。

他嘀嘀咕咕:“你们就知道欺负我。”

颜烟:“我挖的冬笋,二伯还想不想吃了。”

颜国梁一噎,又不甘说:“我也挖了莲藕。”

颜烟哦一声:“好像是哦,那铁铲子给我吧!”

颜国梁大度说:“算了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个小孩子计较。”

已经毕业了一年的小孩子,颜烟:“……”

回到院子,颜烟用刷子把鞋底刷得白白的,这才洗把手,来到堂屋的饭桌。

上午刚从藕塘里挖出的莲藕,此刻已经被主人端上餐桌。

成熟后的莲藕,适合煲汤,可谓一绝。

大伯母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递给她,碗里足足的肋排骨,只有少量的藕块说:“你们买的排骨好新鲜,烟烟多吃点,好好补补身体。”

看着碗里堆得满满的排骨,颜烟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好吧,大伯母的爱沉甸甸,她只能接受。

炖了快两个小时,炖得排骨的骨头都快酥了,一扯皮肉,立马脱骨。

骨头里的骨髓,也被她嘬出来,油汪汪,比肉还香。

啃了一碗排骨,啃得有点腻味。

她夹起碗里唯一一块莲藕,怀疑这块是漏网之鱼,不小心被大伯母放进来的。

现挖的莲藕是糯的,能拉出藕丝,没有洪乡莲藕吃起来粉糯糯,绵绵沙沙的口感。

藕汤鲜甜,喝下后,胃里暖意融融。

老藕做汤,新藕被切成片,做成一道酸辣藕片,十分开胃。

新藕脆爽,几乎没有藕丝,咀嚼间,回味是一阵莲藕的甘甜。

刚吃下几片脆藕,大伯母把排骨蒸水芋头挪到她面前:“这个吃着香,烟烟你多吃点。”

颜烟生怕大伯母热情给她堆一个满碗,赶紧说:“我自己来。”

排骨蒸水芋头,排骨和芋头都被拌了米粉,加了各种调料搅拌均匀,水芋头在下,上面用排骨一层层铺开。

当热气上来后,排骨表皮的肉质受热,蒸出的汤汁和骨髓,缓缓流泻,落到水芋头上,滋润了寡淡的水芋头,一点不浪费。

如果说藕塘里的排骨,味道稍淡,更注重原滋原味。

粉蒸排骨则是用食盐提前腌制过,蒸熟的过程中,盐分和调味料沁入到肉里,咸香适宜。

撕扯一块排骨,它的肉质在口腔里鲜嫩多汁,不干不柴,风味绝佳。

一扯,骨肉分离,骨头上缓缓流动着油花花的肉汁儿,一口嘬掉汤汁,她扔掉骨头,又拿起一块品尝。

大口吃肉,大口啃排骨,嘴巴里包着一汪鲜嫩的肉肉,太满足啦!

粉蒸水芋头,软烂到筷子都不好夹起来,必须用勺子去舀。

排骨的汤汁和油脂包裹住水芋头,保存了芋头里水分,使得它吃起来入口即化。

芋头蛋小而软糯,油润润,像是冰淇淋一样,在舌尖绵绵融化开来。

不由得,叫颜烟想起饭前吃的糖蘸水芋头。

连皮上锅蒸的水芋头,蘸白糖吃,甜甜软软,香香糯糯。

排骨蒸水芋头,口感咸香,因为被大量的油脂包裹,偏水嫩些,芋头肉软嫩无筋。

粉蒸芋头淋上一点点香醋,醋香绵绵,更是勾魂。

芋头两吃,各有风味。

一碗排骨莲藕汤下肚,啃了许多粉蒸排骨和芋头,吃得饱饱,正准备放下筷子,桌上的另一道菜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好像是干笋衣烧肉,这个不多见。

笋衣,顾名思义,以春笋的外衣壳为原料,选用鲜嫩部分,经过蒸煮、晾晒后,成为了干笋衣。

不管吃得多饱,她也得尝一筷子,让自己知道是个什么味儿?

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这茬,想起没有吃到的笋衣烧肉,又馋又饿,又后悔自己当时怎么不多吃一筷子。

今天吃肉吃得多,犯了腻味,她只夹了一筷子笋衣。

淡黄色的笋衣干,泡发后,黄里透着浅白,用干煸后的五花肉一起烧好,每片笋衣均匀地裹着油脂,润润的。

笋衣薄到几近透明,看着很脆嫩的样子。

入口是收干汤汁后,五花肉独有的油润,初时很一般,当牙齿切割到笋衣时,它的脆嫩,让人惊讶。

味蕾天翻地覆,肥油的滋润,肉香与笋衣的清香交织,让笋衣的口感脆嫩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笋衣的口感,不比笋子差,因为薄薄的片装,更易吸收汤汁里的油香肉香。

看似油水足,吃着不腻,脆生生,好下饭!

她用五花肉裹着笋衣,一起送来,五花肉的油滋滋,和笋衣的脆嫩交缠,口感好丰富。

饭后,歇了会儿。

大伯母给院子里晾晒的疙瘩茎块翻个面,让两面都晒得蔫巴些。

颜烟也跟过来帮忙,拿起一个瞧瞧:“这是洋姜吗?”

大伯母嗯一声:“晾了四五天,今天晒一晒,差不多可以腌制放坛子里。”

洋姜,又叫菊芋,鬼子姜,它开的花黄艳艳,每年十月份底,或是十一月初是收获季节。

它跟黄精一样,收获的果实,都是埋在土壤里的根茎块。

颜国华每年会特意从老家带一些回去,颜烟回忆了下,它的口感甜脆,拌着辣椒油,酸酸辣辣,贼下饭。

大伯母用凉白开化开食盐和白糖,把蔫巴的洋姜放到坛子里浸泡,据她说,过半个月可以开坛吃。

见颜烟还想再去挖冬笋,大伯母一把挽着她的胳膊:“挖笋子累,让他们去,你跟我田里捡水芋头,还有甘蔗吃。”

听到甘蔗,颜烟犹豫下,果断放弃冬笋。

难得碰见一次冬笋,可是甘蔗似乎更诱人啊!

家里的男人都去竹林找冬笋,她和黄秀兰跟着大伯母去田里,帮忙捡水芋头。

到了地方,芋头还没开始捡,大伯母先砍下一根甘蔗,递给颜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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